近日,山东省出台《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7—2020‬年)》,据全省第四次精神障碍流行病学调查,2015年全省18岁以上人群各类精神障碍的总患病率达到17.56%,其中抑郁障碍患病率为4.53%,精神分裂症患病率为0.84%。        

  山东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管理。逐级建立卫生计生、综治、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司法、残联等部门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协作和信息交换,全方位、多渠道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日常发现登记和发病报告。

  村(居)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等基层单位要积极发现辖区内的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可应其家属请求协助就医。医疗机构要落实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管理制度,按要求报告确诊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现辖区内的确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要及时登记,并录入国家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管理系统。卫生计生部门要定期组织对辖区内登记在册的患者进行危险性评估,对危险性评估3级及以上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相关信息,要及时向综治、公安等部门通报。要加强信息安全管理,保护患者个人隐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