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全省17市中有12市发现‘脚臭盐’,已经查封、暂存346.05吨。”4日,记者从山东省盐务局获悉,今年2月份,济南、菏泽、临沂、潍坊等地的市民反映,从市场上购买的食盐开袋后有脚臭异味。经当地盐务局核实,这部分食盐主要是1月1日实施跨区经营后流入山东市场的井矿盐。经有关检测机构检测,判定为不合格。

  据省盐务局统计,从今年2月份发现有“脚臭盐”开始截至5月3日,全省17市中除青岛、枣庄、东营、威海、滨州5市暂未发现外,其余12市均发现涉事食盐,已经查封、暂存346.05吨,其中济南查封、暂存20.15吨。这些问题盐涉及到的违法案件共62起,其中有30起已经处理完毕、23起正在调查取证中,有9起案件涉嫌犯罪,已经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据了解,问题食盐为中盐舞阳盐化有限公司生产的400克加碘精制盐和河南平顶山神鹰盐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四季九珍”牌400克加碘精制盐,从外包装看,生产企业均来自河南。省盐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脚臭盐”均产自矿井中,“山东也有4个大盐矿,泰安的矿盐一年能生产700万吨,但大部分用于工业盐,只有100多万吨用于生产食用盐。”下一步,盐政部门将对食盐生产经营企业加强检查,对于拒不按照国家规定,提供产品型式检测报告和批次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或者不配合食盐质量抽测工作的食盐经营企业,采取坚决措施,要求其停止销售行为,召回销售的食盐。对于有制贩假盐违法行为或者为制贩假盐提供原料的食盐经营企业,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对于被查扣的‘脚臭盐’,盐政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理,有可能将其用作工业用途。”

  记者了解到,盐改后,已有25家跨区经营的外省食盐进入山东市场。为对食盐的质量安全进行监管,加快建设食盐电子追溯体系,省盐务局重点建设了山东省食盐安全社会监督管理信息平台。该平台5月1日起已正式上线,对食盐来源、流向进行追溯查询,风险防范。

  此外,据省盐政稽查部门相关负责介绍。从今年1月1日-3月底,山东共查处涉盐违法案件4423起,查获各类违法盐产品911吨,端掉制假售假窝点36个,没收假冒食盐小包装袋1390个,捣毁制假加工设备3台套,向公安部门移交涉嫌犯罪案件108起,行政拘留15人,刑事拘留50人、判刑15人。与2016年同期相比,违法案件即违法盐产品的数字上升了30%,涉盐违法犯罪案件不断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