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因为诈骗被处理过的刘某不仅不思悔改,还怀抱自己不满一岁的女儿以租房为名骗取房主信任。缴纳少量押金拿到房屋钥匙之后,再假冒房主将房屋租给其他房客从而骗取钱财,有时甚至将一套房屋相继租给两个房客进行诈骗,房客少则被骗3000元,多则8000元。短短半年时间内,刘某竟然采取这种方式疯狂诈骗11人。
2016年9月22日,济南市公安局天桥区分局成丰桥派出所接到祝女士报警,称其在向一名叫“薛恋”的房主缴纳了5000余元租金后,却发现“薛恋”并不是真正的房主,而此时“薛恋”早已不知去向。
天桥公安分局抽调刑警大队机动侦查中队、三中队及成丰桥派出所精干力量成立专案组全力开展侦破工作。专案组民警经过梳理,发现自2016年5月以来,济南市发生多起类似案件,嫌疑人都是一名自称“薛恋”的女子。
专案组民警经过串并案侦查发现,嫌疑人“薛恋”在收取了受害人的押金和租金后便不知去向,而且“薛恋”出租的房屋都不是自己的。
民警经过调查,发现“薛恋”并非嫌疑人的真实身份。作案后,嫌疑人之前与受害人联系时使用的手机均立即停机。为尽快确定嫌疑人的真实身份,专案组民警兵分两路,一路调阅案发现场附近监控录像,另外一路全面梳理分析全市发生的类似诈骗案,以期找到线索。
通过调查,民警发现2016年10月29日在历城区发生的一起房屋租赁诈骗案中,女性嫌疑人自称“马翠平”,作案时也是怀抱一名婴儿。通过进一步调取案发现场附近的监控录像,民警发现“马翠平”在作案前两个小时曾经乘坐一辆由一名男性司机驾驶的威海牌照的SUV汽车,在带着受害人看房并收取了5000余元租金后,“马翠平”还是乘坐这辆威海牌照的SUV离开现场。
经过其他案件受害人辨认,“马翠平”就是嫌疑人“薛恋”。经过进一步调查,民警发现SUV汽车的车主是一名叫于某的男子,其女友刘某的体貌特征与嫌疑人“薛恋”高度吻合。
2016年11月7日,民警发现这辆威海牌照的SUV汽车在天桥区某宾馆出现,专案组马上安排警力蹲守。次日中午,刘某和于某被民警抓获。
经审查,刘某(女,36岁,山东潍坊人,因信用卡诈骗曾于2011年5月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于2012年11月20日刑满释放)对其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刘某交代,其通过网络或者街头广告收集房屋出租的信息。为了骗取房主信任,刘某抱着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女儿去看房,佯装可怜博取房主同情,再缴纳400元至500元不等的押金骗取房屋钥匙。
随后,刘某假冒“薛恋”身份骗取受害人押金和租金,有时刘某甚至将一套房屋相继租给两个房客进行诈骗。自2015年5月以来,刘某采取类似方式作案11起,诈骗人民币6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