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4月14日讯(记者 刘洋,孙娟)(记者 刘洋 孙娟)记者从4月14日召开的全省基层卫生职称制度改革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制定工作目前已基本完成,将于近期发布。
新的标准条件坚持德才兼备、以用为本,注重医德医风,注重实际贡献;坚持分级管理、分类评价,建立体现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特点的综合评价机制;坚持职称评审与医疗卫生单位岗位管理、人员聘用、绩效管理制度相衔接;坚持依法管理,与医师、护士执业注册管理相结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针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点,要求申报人员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能全面、熟练地履行岗位职责。积极承担医疗、预防及培养指导青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任务。能完成规定的工作量,并按照规定参加继续医学教育培训,同时在聘任期间需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进修累计六个月以上。
在评审内容方面,对申报人员论文、科研不做硬性规定,根据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和分级诊疗的要求,将常见病、多发病诊治专题报告、病案分析资料、工作总结、医疗卫生新技术推广使用报告、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次数、健康档案管理数等作为评审的重要内容。
在重点工作业绩方面,主要是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护理、康复等综合服务,承担公共卫生管理工作,以及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综合管理、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的培训等工作情况。
在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方面,注重医德医风的考核,引导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突出工作业绩上下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