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的一天,李某从饭店出来,碰见前任公司的上司张某和女职工王某共同上了一辆车。因为早在离职前就听说二人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于是李某便和朋友孙某商量拍下二人的不雅照进行举报。

  一个月后,孙某带领两名男子拍下二人照片,并于当日下午和李某商量先利用照片向二人要钱。当晚,孙某拨通了张某的电话,以拍到他和王某的不雅照片为由让其准备60万元。接到勒索电话后,张某委托陈某帮忙解决。

  作为中间人的陈某最终将价格讲到12万元,但因想要从中获利,陈某又询问对方6万元可否。这让李某十分恼火,将二人的照片发到网上。

  不久后,网上的帖子曝光。张某拨打陈某的电话试图询问情况,却再也联系不上,得知被骗张某立即报警。

  逃匿一段时间后,李某和孙某最终投案。法院鉴于被告人实施的敲诈勒索系犯罪未遂,且能当庭自愿认罪,最终判决二人有期徒刑两年,罚金人民币两万元。

  来源:水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