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青岛市幼儿园招生政策解读

  招生对象

  2017年幼儿园小班招生对象为: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幼儿。

  招生计划

  全市幼儿园预计招生10.2万人。

  招生信息发布时间

  5月12日,各区市教育(体)局通过其官方网站发布当地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和各幼儿园基本情况;同时,各幼儿园通过幼儿园网站、幼儿园大门口和社区宣传栏等途径发布本幼儿园招生简章。

  报名录取时间

  全市幼儿园报名、录取时间在6月19日至7月1日期间进行。其中,市内三区和崂山区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次招生。6月19日(星期一)至6月23日(星期五)网上报名,6月24日(星期六)现场确认(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可现场报名),并当天确定录取名单。

  第二次招生。6月26日(星期一)发布第二次招生报名信息。6月27日(星期二)至6月30日(星期五)网上报名,7月1日(星期六)现场确认(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可现场报名),并当天确定录取名单。

  幼儿园招生范围

  2017年幼儿园招生政策与去年总体一致。幼儿园招生范围由各区市确定。试点就近入园的幼儿园,按照划定范围招生。封闭小区内的幼儿园优先满足符合条件的小区内适龄幼儿入园需求。企事业单位、部队、集体办园,除招收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外,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向社会开放,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园。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幼儿。各区市招生时,将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孤儿、家中无人照顾的残疾人子女、烈士子女、城镇低保家庭幼儿和建档立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等予以适当照顾。

  图解 | 2017年市内三区普通高中报名要求

  2017年青岛市职业学校招生政策解读

  2017年,全市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将认真贯彻国家、省、市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青岛市职业教育条例》和我市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一系列文件要求,坚持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对接农业现代化、高端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保持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不断提高高中段普及率,努力实现“保证规模、调整结构、加强管理、提高质量”的工作目标。

  招生计划

  2017年,全市初中毕业生约7.8万人,全市共计划招收本地中职学生约3.6万人,本地生源职普比例保持大体相当。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形式,包括中职与本科“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技工教育。

  专业设置

  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结合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布局调整,合理确定招生专业和招生规模。今年,全市共新增机电技术应用(工业机器人方向)、电气运行与控制(电梯维修方向)、会展服务与管理、老年人服务与管理等社会发展和产业急需的专业15个。

  主要招生政策

  一是继续做好“3+4”本科招生工作,总体保持招生规模与去年大体相当。

  二是扩大五年制贯通培养试点规模,将合作的专业点由原来的24个扩大到37个,招生计划由去年的1100人增加到2000人左右,试点高职院校由原来的1所增加到4所。

  三是继续联合开办普职融通实验班,有6所局属中等职业学校和4所普通高中学校开展试点,实验班学生录取最低分数线不低于500分,通过组织学生参加春季或夏季高考,为应用型高校提供优秀技术技能人才。实验班的录取与初中起点高等师范专科同批次。

  四是扩大市区职业学校招生统筹规模。在将崂山区、城阳区职业学校招生纳入市区统一招生平台的基础上,今年将黄岛区、即墨市和平度市所属的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工作纳入统筹管理,实行统一招生录取。

  五是继续开展自主招生工作试点。通过开展自主招生,选拔更多职业发展趋向明确、具有实践能力的初中毕业生进入职业学校,培养有专业潜质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六是将市招办公布计划的职业学校二次招生改为网上填报志愿并统一投档。

  七是实现优质职业教育资源向基层倾斜。在城市轨道交通、公路运输管理、连锁经营与管理、3D打印与立体设计等4个较为热门专业中面向农村区市单独投放部分招生计划,实现优质职业教育资源向基层倾斜。

  2017年青岛市初中毕业生体育与健康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健康第一为指导,发挥考试导向作用,为学生提供多项选择和多次考试机会,促进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上好体育与健康课,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

  二、范围与对象

  2017年全市所有初中毕业生均须参加初中体育与健康学业水平考试。

  三、考试内容

  2017年青岛市初中体育与健康学业水平考试,采取过程管理考核与目标效果测试相结合的办法。过程管理考核和目标效果测试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级。过程管理考核合格者方可参加目标效果测试。

  (一)过程管理考核。

  考核内容:《体育与健康》课程学习评价;《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大课间与课外体育活动等。

  过程管理考核评定满分为30分,其中,初一、初二、初三每学年为10分。具体量化标准如下:

  1。体育与健康课成绩4分。优秀4分、良好3分、合格2分、不合格0分。

  2。《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4分。优秀4分、良好3分、合格2分、不合格0分(此成绩应与学校上报省教育厅和教育部数据一致)。

  3。积极参加大课间、课外体育活动和冬季长跑2分。无故缺勤或因病事假缺勤超过1/3者,该项目不得分。

  过程管理考核成绩18分(含18分)及以上的为合格,以下为不合格。

  (二)目标效果测试。

  依据《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相关规定,确定每个考生必考1项,选考2项,共计3项。3项考试须在半日内完成。

  必考项目:男生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

  选考项目:

  第一类: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50米跑任选一项;

  第二类:足球运球、篮球运球、排球垫球任选一项。

  场地器材、测试规则和评分标准按照新修订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执行。

  考试时间:2017年4月24日(星期一)-27日(星期四)。

  考试地点:分别为青岛一中、青岛二中分校、青岛三中、青岛十七中和崂山二中五个考点。目标效果测试每项目10分,总分30分,成绩18分(含18分)以上的为合格,以下的为不合格。

  四、免(缓)考及其他特殊政策

  (一)免(缓)考。

  1。因残疾丧失运动能力或因严重伤、病,长期免修体育课的考生,可申请免考。审核通过后,其测试成绩确定为合格等级。

  2。平时能参加体育活动,但由于突发生理疾病或意外伤害等原因,测试期限内不能参加测试的考生,可申请单项或多项免考,各免考项目按6分计入成绩。测试成绩按免考项目和参加测试项目得分计算成绩。

  3。过于肥胖或患有心血管等疾病不宜参加长跑的学生,可申请办理1000米(800米)免考,只参加其余两项测试,其测试成绩按免考项目和参加测试项目得分计算成绩。

  4。初中段获得市级(含)以上教育部门主办或参与主办的体育类比赛个人项目前3名、集体项目前3名的主力队员,可由本人申请提出免考。经批准后,其测试成绩确定为合格等级。

  初中段获得市级(含)以上教育部门主办或参与主办的体育类比赛个人项目4-8名、集体项目4-8名的主力队员,可由本人申请提出除1000米(800米)之外的两项测试项目免考,经批准后,其测试成绩按免考项目和参加测试项目得分计算成绩。

  5。因生理、突发事件等情况暂不能参加测试的考生,应在正式测试的前一天申请办理缓考,经审核批准后,方可缓期测试,内容与办法与正常测试相同。

  上述2、3、4、5类考生必须有过程管理考核评定(学校提供过程管理考核相应资料);1、2、3、5类考生由学校和县级以上医院出具证明(含病历、检查检验报告、用药明细及缴费凭证,残疾人须持《残疾证》)。

  以上特殊情况需经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区市教育(体)局和市教育局考试领导小组逐级审核确定,并在学校张榜公示一周。

  (二)往届考生、外地回青考生。

  因往届考生和外地回青考生无法实施过程管理考核评定,其体育与健康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目标效果测试成绩计算。

  五、实施期限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7年8月31日。

  六、本方案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来源:青岛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