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下午,烟台交警四大队分控中心接群众举报称在莱山区观海路附近一辆悬挂号牌为鲁K821**的轿车涉嫌变造号牌,民警立即联系周边执勤民警,大队二中队民警在桐林路四季花城附近发现了该车。

  民警上前对该车进行检查,发现该车数字“8”与其它号码不太一样,走近仔细检查发现,数字“8”竟然是带磁力的,牢牢地吸在车牌上,从远处看很难发现是吸上去的。把数字“8”拿下来,露出了原来的真面目鲁KJ21**。民警立即将这名涉嫌使用变造号牌的驾驶员带至大队进一步调查。

  经过查询,驾驶员姜某驾驶的车辆是朋友的,使用性质是出租转非。姜某称,当天驾驶这辆车前往桐林路四季花城附近接一个同村的朋友,并不知道鲁K821**号牌是变造号牌。民警告知其行为已经构成使用变造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并且向其阐明了使用变造号牌的危害及后果,此时的姜某面对民警后悔不已。

  按照规定,使用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要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处行政拘留15天以下的处罚。(水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