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环保部通报了2017年第一季度空气质量专项督查进展。其中,通报称“济南市章丘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为闽源钢铁有限公司提供该企业自2016年12月29日停产至今的证明。检查发现,该企业1号、2号烧结机2017年1月11日至2月1日仍在生产。”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立即对有关问题开展调查,经查,闽源钢铁有限公司以“高炉的安全问题”为由,自2017年1月11日至2017年2月1日一直未全面停产,由于章丘区经信局对环保相关政策理解不透,未经深入调查,即出具了企业停产的证明。

  对此,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将对相关责任人启动问责程序,严肃追究责任。并安排区环保局对企业违法生产的行为实施顶格处罚,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发生。同时,章丘区政府将严格按照环保部工作标准要求,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举一反三,加大对全区企业的监管力度,严查环境违法行为,督促企业按照要求,持续加大环保力度,在创造经济效益的同时,创造更好的环境和社会效益。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邢振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