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德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了解到,根据国家和省通知要求,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从2017年1月13日14时起,将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提升为橙色预警,1月13日2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措施包括:

  (1)火电、钢铁、建材、化工、石化、造纸等大气重污染行业实施限排措施,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燃煤机组严格执行燃气机组排放标准限值,辖区内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60%以上。

  (2)城市建成区内的非集中供热燃煤工业锅炉在日常运行的基础上限产30%以上。

  (3)城市建成区禁行渣土砂石运输车。

  (4)城市建成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5)禁止露天焚烧及烧烤。

  (6)停止所有建筑、道路、拆迁工地的施工作业。

  (7)公众尽量减少能源消耗,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8)中小学、幼儿园停止体育课等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易感人群减少户外活动,特别敏感人群停止户外活动,外出采取防护措施。

  (记者 王佳亮 通讯员 赵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