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0岁的刘建是济南一家具厂厂长,2015年11月的一天,因为一起合同纠纷,刘建安排司机孙涛将陈友带回办公室,在与陈友商谈合同解决方案时,双方一直没能谈拢,刘建就用电水壶烧开水后多次浇烫陈友,其间,孙涛帮忙将陈友按住。被拘禁了一天一夜后,陈友被放回。2016年3月3日,因涉嫌犯非法拘禁罪,刘建、孙涛站在了济南市天桥区法院被告席上。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11月的一天,因为涉及一起几年前的合同纠纷,刘建指使司机孙涛找人将陈友带到自己在家具厂的办公室。

  第二天上午,孙涛带人找到陈友,并强行将他带回办公室。刘建得知后,赶回办公室,对如何解决合同中的问题,双方发生争执,刘建用电水壶烧开水后多次浇烫陈友,实施恐吓,在这一过程中,孙涛在一旁帮忙按住陈友。

  在拘禁了一天后,刘建将陈友放走。随后,陈友的家人报了警,经公安机关鉴定,陈友系轻微伤。

  几天后,刘建、孙涛分别到派出所主动投案自首。刘建的家属向陈友赔偿了医药费、精神抚慰金等共2万元。

  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刘建、孙涛的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刘建、孙涛均表示没有异议。“几年前曾有过一次合作,当时签了一份供货协议,原本打算请他过去商谈细节,但他一直没时间,我才想到了这个办法,没想到会触犯法律。”刘建在法庭上表示,愿意赔偿被害人相关经济损失。

  被害人陈友对刘建、孙涛二人的行为表示谅解,并建议法院对其从轻处罚。

  3月11日,记者从刘建的辩护律师处获悉,日前该案已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刘建、孙涛为达到个人目的,使用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刘建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孙涛起次要作用,系从犯。

  鉴于案发后刘建家属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二人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最终判决刘建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孙涛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生活日报记者 张鹏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