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多名警法系统落马官员刑警队长栽在哥们义气上
值得关注的是,这27份落马官员“忏悔录”的“主角”中,不乏警法系统的落马官员。此前,省纪委监察厅官网接连发布了某市法院原副庭长张维(化名)、某县法院副院长孙诚(化名)、某市交警大队驾驶员管理科原科长周志(化名)、某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原中队长李微(化名)的“忏悔录”。
张维和孙诚均犯下滥用职权、受贿罪,两人因此分别被判刑14年、10年;周志因受贿罪被判刑10年;李微因滥用职权罪被判刑4年。
在这四人的“忏悔录”中,李微的忏悔内容尤其引人注目。落马前,他是一名工作20多年、经验丰富的“老侦查员”,曾多次获评“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但后来,他开始沉迷于灯红酒绿的生活,结交了一些所谓的“哥们”。有一天,所谓的“哥们”找上他,要他把一名死刑犯家属提供的举报材料进行立功申报。他出于“哥们义气”,背离了正规的办案程序,既不询问材料的来源,也不审核、调查材料的真伪,不负责任地将材料移交相关部门侦办,险些使重大案犯逃脱公正的惩罚,自己也从一名执法者沦为阶下囚。
企业高管近期频“出镜”国企副总因贪污被判无期
作为最新“晒”出的这份落马官员“忏悔录”的“主角”,李昂在落马前曾任某大型国企副总经理。他所任职的这家企业是个地方国企,资产近40亿元。2003年时,该企业进行改制,但在企业改制处置资产的过程中,李昂伙同他人非法占有国有资产,最终李昂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近期,多份落马企业高管的“忏悔录”被“晒”出。其中,某计算机数据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孙科(化名)的堕落轨迹同样引人注目。
2002年,孙科受单位的委托,管理单位控股的网络数据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之初,曾擅自向国外投资,所有国外投资和外汇收入均未纳入正常管理,也未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形成了“账外账”。后来,孙科在未经董事会研究的情况下,擅自同意从账外收入中以合同的名义拨付给其他公司几十万元的市场开发费,并收取了“劳务费”。后来,孙科又擅自将股权作了变动,分配到相关人员的名下,把不该归属个人的资金侵吞为己有。在亏损注销公司时,把上百万元的国有资金归为个人所有。最终,孙科因犯贪污、受贿罪,被判刑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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