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济南4月28日讯(记者 王宗阳)大众网记者今天从山东省政府2015年第一季度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条例是山东首次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规范行政执法监督,也破解了过去山东行政执法无法可依的尴尬。《条例》明确规定,山东行政执法机关聘用的劳动合同制人员、劳务派遣人员、临时借调人员以及其他无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将不得再从事行政执法。
大众网记者了解到,今年5月1日起实施的《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细化了实施行政执法监督的十项措施,包括行政执法主体公告制度、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行政执法听证主持人资格认证制度、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法律法规规章实施情况报告制度和行政执法争议协调裁决制度等。
“这其中的行政执法主体公告制度,与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正是从源头上控制没有执法权的单位和人员进行执法。同时,彻底杜绝群众都关注、都反感的所谓‘临时工’执法的问题。”山东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周立军在新闻发布会上说,未来,山东行政执法机关聘用的劳动合同制人员、劳务派遣人员、临时借调人员以及其他无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这也是山东的“硬杠杠”。
山东省政府副秘书长、新闻发言人李蛾介绍,山东通过立法,将推动“把权力放进制度的笼子”。同时,注重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监督,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将依法行政推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