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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企业信息弄虚作假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来源:大众网2014年12月4日 10:42【评论0条】字号:T|T

  大众网东营12月4日讯 国务院颁布的《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要求,每年1月1日到6月30日,企业要报送上一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3日,记者从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开发区的2094家企业,已有430家企业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完成年报,占主体总数的20.5%。

  根据要求,凡是在今年1月1日前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都需要进行2013年度报告公示,企业、个体工商户可以直接登录山东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无需缴纳任何费用,方便快捷。值得注意的是,企业、个体工商户需要对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每年登记机关将对各类市场主体实施随机抽查,抽查数量为三分之一。没有按规定期限公示或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单位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管理。而社会公众可以通过平台免费查询所有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登记信息、违法失信记录。

  据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介绍,受《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出台时间的影响,2013年度的企业年度报告报送时间为2014年10月1日到2015年6月30日,2014年度报告的提交时间为2015年1月1日到6月30日。“为了让企业按时顺利完成企业年度报告和即时信息公示工作,我们提前给开发区所有企业发放了《致企业的一封信》。”工作人员说。据介绍,开发区共有2094家企业,目前已有430家企业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完成企业年报,占主体总数的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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