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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专车第一案” 济南滴滴专车司机状告客管办

来源:齐鲁晚报 2015年3月18日【评论0条】字号:T|T

1月7日下午,青岛市运管局执法人员查处了一辆本田雅阁专车。记者官文涛摄(资料片)1月7日下午,青岛市运管局执法人员查处了一辆本田雅阁专车。记者官文涛摄(资料片)

  齐鲁晚报济南3月17日讯(记者宋立山 见习记者 刘飞跃 实习生 马晓硕)使用专车软件在济南西客站送客的陈超,被执法人员认定为非法营运,罚款两万。不服处罚的陈超向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起诉济南市客管办,尚未受理。17日,陈超告诉记者,他此次起诉主要指向济南市客管办执法不规范的问题,暂不涉及专车的合法性。

  据陈超介绍,今年1月17日,他从济南八一银座附近拉着两名乘客去西客站,到站下车时,客管办的执法人员过来问,是不是打车软件过来的,当时他说过来送朋友,乘客也表示他们是朋友关系。可在执法人员的盘问之下,乘客为了赶火车改口说是打专车过来的。一番询问后,客管办把车开走,给了陈超一张暂扣单。

  “当时我和乘客都没有签字,仅凭一份口供就能处罚吗?”陈超心中存疑。“他们对非法营运的金额也没有认定。”陈超还说,执法人员只是问了一下乘客,乘客说了一个数,其后没有现场认定金额。实际上,双方并未当场结算,乘客是两天之后付款的。既然当时没有付款,执法人员凭什么能够认定存在交易呢?

  轿车被暂扣之后,陈超不服处罚,申请召开了听证会,听证会之后大约三天,他收到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于这次听证会,陈超并不满意。“没有引入第三方的听证会,到底有多少意义?”陈超说,在收到听证通知时,上面说的是公开听证,他还叫了几家媒体记者见证,但是等到听证会当天,客管办的人员称,听证会不对外公开,只允许陈超和他的代理律师参加。

  “听证会为什么不邀请第三方人士,比如政协委员、人大代表,或者普通群众也行。”陈超说。

  对于该案,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相关工作人员说,当事人第一次只寄了起诉状,没有相关的证据材料,所以又让他们补充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该院高度重视这一案件,目前正在审查是否符合立案条件。

  济南市交通局:违法事实没有疑义

  1月7日,济南正式叫停专车,对专车业务按“黑车”查处,当天便查扣了四辆专车。随后,济南市交通局对四辆专车做出了罚款两万元的决定。而济南市交通局回应查处专车的依据为《济南市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

  而对于专车司机起诉济南市客管办的行为,济南市交通局相关工作人员称,他们早就知道此事,并进行过一次听证会。“听证会上专车司机提供他们的证据,客管办执法人员提供自己的证据。”该工作人员称,“这不是面向社会的公开听证,是我们内部进行的。”该工作人员称,客管办认为专车司机有支付凭证,违法的事实没有任何疑义,最后才给专车司机下的处罚决定。

  而对于有没有现金交易的事实,交通局工作人员称,虽然当天的记录没有,或者当天的交易没有完成,但它之前有,从证据上来说是没问题的。

  辩护律师:2万元金额不小 证据必须充分

  北京文薪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文谦是陈超的辩护律师,他于2月27日向济南市中区法院投递过起诉状,而且他也确定市中区法院收到了。随后,3月3日又投递了一次。此前,李律师接受媒体采访时称,从法律专业角度来讲的话,对方提供的视频资料里面相关人的口述,并没有确切地证明陈超收取了乘车费用。

  “济南市客管办没有足够证据证明陈超有收费的行为,这只是他们的推理。”李律师称,2万元是金额不小,济南客管中心程序必须得严谨,证据必须充分“上次在听证会时候,我不知道为什么他们做出这么个处罚决定。”在李律师看来,现在国家对专车都没有系统的政策,济南客管办行政干预痕迹非常明显,执法太随意。“我对案子的期望就是,希望借助这个案件推动国家专车政策的出台,市场行为就要用市场手段解决,而用行政手段干预市场的行为是非常不明智的。”李律师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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