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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5招保学校食品安全 食堂禁用亚硝酸盐

来源:大众网2015年1月12日【评论0条】字号:T|T

  大众网济南1月12日讯(见习记者 尹延杰)大众网记者从济南市食药监局了解到,济南市食药监局将从5方面入手保障学校食品安全,所有学校食堂严禁采购、贮存和使用亚硝酸盐。 

  据了解,济南市食药监局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校内食堂、食品店、餐饮店实施许可,达不到条件的一律不予发放许可证件;全面推进学校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各县(市)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教育部门联合与辖区内学校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实行食品安全责任险制度;严格落实学校内食品经营者的季度检查制度,加强对学校食堂关键环节的控制和监管,所有学校食堂严禁采购、贮存和使用亚硝酸盐;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将学校食品经营者作为食物中毒的防控重点,制定完善应急预案,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与培训;建立完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食品安全监管和教育行政部门未履行职责,导致本行政区域学校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监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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