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德州12月16日讯(记者 石少军 通讯员 申宸)大众网记者16日从德州市老龄办获悉,预计2015年初,德州市三区65周岁以上老年人可享受到免费乘坐公交车的惠民政策。
为切实保障9月26日出台的新《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在我市能够迅速贯彻落实,德州市老龄办抓紧时间研究制定《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的意见》,于9月30日下发至全市十三县市区,对直至明年1月份新《条例》正式施行期间的各项准备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安排。
各县市区接到通知后立即采取行动,通过在社区村居张贴宣传挂图,为基层群众发放讲解新《条例》手册等形式,第一时间将新《条例》内容传达到基层,让更多老年人和老年人子女能够及时了解、掌握老年人享有的合法权益。以宁津县为例,通过加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功能建设,根据《条例》规定重新修订完善各村居《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指导各村居切实把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纳入村居民自治范畴等工作,真正实现了将新《条例》内容吃透嚼烂,灵活运用到维护农村老年人权益工作中去。
在要求县市区各级宣传贯彻新《条例》的同时,市老龄办积极与市交通局等相关单位沟通,全力推动德州市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车政策的出台落实。截至目前,相关制度已进入最后研究审定阶段,预计明年初,德州市三区65周岁以上老年人即可享受到免费乘坐公交车的惠民政策。
另一方面,为确保全市各级顺利开展新《条例》培训工作,11月初德州市老龄办组织了全市老龄办主任集中学习《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重点解读分析了“不得违背老年人意愿将老年人与其配偶分开赡养”、“老人可以拒绝为子女提供经济资助”、“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采取电话、网络、书信等方式问候老年人”、“老年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高龄津贴”等五项重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