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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滨州体育局原局长的敛财术 体育工程"榨干吃净"

来源:山东商报2014年11月25日【评论0条】字号:T|T

  即将年满60岁的贾军(化名),要在铁窗内度过晚年了——日前,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维持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没收个人财产200万元,依法追缴犯罪所得的一审判决。

  记者通过调查,将滨州市体育局原局长贾军的受贿、贪污之路逐一还原,那隐秘和灰色的往事也渐次呈现:在滨州奥林匹克公园及其配套设施招标、建设环节,贾军大肆受贿,几乎插手每个工程环节,将这个项目有利可图的部分“吃干榨净”;此外利用单位“一把手”的职务便利,为多人量身定做职位招聘……

  A. 受贿34宗,金额不大但次数密集

  在很多人的印象里,地方体育局只是传统观念里的“清水衙门”。

  这个稍显冷门的案件首次进入公众视野,是在今年4月17日。当天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消息,称滨州市体育局原局长贾军在任职期间,收受工程承揽方贿赂10万元,将30万元公款转入由其控制的账户并个人使用153747元,安排工程承揽方支付159800元为其特定关系人购买轿车一辆。“滨州市纪委对贾军进行立案调查并移送司法机关,现该案正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在纪委通报中,这起涉案金额看起来不多的案件很快被大家淡忘。

  但随后审理此案的滨州阳信县法院却通报出了更为丰富详实的案件详情:贾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和索取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375万余元,其中索贿48万多元;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侵吞公款共计人民币191万余元,其中33万余元未遂,其行为分别构成受贿罪、贪污罪。

  本报记者梳理发现,在长达90页、五万多字的法院文书中,贾军的受贿内容所占比重较大。其单笔受贿现金最多不超过15万,但受贿记录密集,最终法院审理查明,其34宗受贿金额累计达375万余元。

  B. 体育工程被“榨干吃净”

  归纳贾军的全部受贿记录记者发现,大部分行贿、受贿都与滨州市奥林匹克公园项目建设有关。

  相关资料显示,占地约两千亩的该项目位于滨州新区中心,被列入全市重点工程。

  记者了解到,除担任滨州市体育局局长兼滨州市体育运动学校校长外,2004年9月至2013年4月,贾军还任滨州市奥林匹克公园筹建领导小组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下称筹建办)副主任。

  据贾军自述,虽然筹建办人员多次调整,但其一直身在其中。法院审理查明,利用上述职务之便,贾军自2005年1月至2013年1月,先后多次非法收受他人现金、银行卡、购物卡等财物,或以低价购房、免费装修、要求支付款项等形式收受贿赂。

  本报记者梳理发现,在滨州奥林匹克公园建设及配套完善过程中,贾军多次干预承揽项目、工程招投标及款项拨付,大肆收受贿赂,其染指的环节包括项目换热站、地板、石材、照明、空调、外墙、幕墙、防火墙、绿化等,几乎每个环节的分包工作,他都插手赚上一笔。

  贾军会事先告知向其行贿的公司,投标时尽量压低报价,入围的话可以推荐。据贾军供述,滨州奥林匹克公园场馆招投标、建设、拨款工作,实际由市体育局负责。政府采购招投标项目确定前三名后,由他和基建办的人投票在入围者中确定中标方。

  而即便未能中标,贾军也有能力改变。

  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德州一家公司参与政府采购办公室组织的滨州市奥林匹克体育馆空调末端设备的招投标未中,一家滨州本地企业中标A包、B 包工程。但招投标结束后,这家滨州企业接到了体育局的电话,通知让其公司放弃B包工程。随后,在权力之手的运作下,这个被迫放弃的工程交由了未中标的德州企业。

  过春节收礼19万

  除借助工程大肆受贿敛财外,身居局长职务的贾军,还多次收受本单位下属及外人的贿赂,通过量身定做“萝卜招聘”等手段,安排受贿人升迁或就业。

  2007年夏,王某为了让儿子到滨州市体育局工作,他托一名与贾军有利益往来的工程承包商,将5万元现金送到了贾军办公室。半年多后,王某的儿子被安排进滨州市体育局任职临时工,又过了半年,他通过参加事业编考试被录取。

  同样为了帮儿子找一份稳定工作,作为贾军下属的李某于2012年将10万元银行卡送给了局长。很快,结合行贿人之子所学专业为装潢艺术设计,学历为专科的情况,滨州市体育局在向市编办请示招考的职位中,有“装潢艺术设计专业,学历要求为专科”的职位。

  另一个“萝卜招聘”的案例同样典型:为让已在滨州市体育局干临时工,但所学专业却是电子信息工程的孩子转正,陈某向贾军行贿五万。在当年滨州全市事业编制考试前,贾军看过单位汇总的空编情况后安排道,“再招一个学电子信息工程专业的人吧”。此后行贿人之子通过滨州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被聘为滨州市体育培训基地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而在向局长贾军先后两次奉上三万元后,滨州市体育局职工获得了本单位推荐,被任命为正科级干部。

  据本报记者整理,借助“收钱好办事”的名声,仅在2010年春节前,贾军就收受、索取贿赂达19万元。

  D. 得知被举报后多次退赃

  本报记者梳理发现,除大量密集的现金受贿外,贾军还利用职务之便以明显低于市价的价格购置商铺,一年后转手卖出净赚40多万元。

  在2009年,贾军向滨州城建集团公司提出想购买其开发的商铺,为保证所承揽的奥林匹克公园工程顺利施工和拨付工程款,该公司开会后商议决定以2800元每平米的价格卖给贾军,这个价格远低于4500元每平米的最低价。

  两套商铺贾军实际付款57.68万元,但公司仍为他开具了92.7万元的收据。一年后,贾军以100万元的价格将商铺转手。

  除了受贿外,法院还查明贾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虚列开支等方式多次侵吞公款共计191.5675万元,其中331822.83元未遂。

  值得关注的是,早在2009年,贾军就曾被纪委调查。当年对群众举报的滨州市体育局豪华装修宿舍楼问题,纪委于当年元月进行调查,调查期间,调查组与贾军等相关人员进行了谈话,并到相关单位调查取证。

  因害怕事发,贾军赶紧退给为其在青岛购房的行贿人50万元。此后贾军侥幸逃脱。

  2013年初,一名商人向市纪委举报贾军,得到消息的贾军立即联系了举报人,并先后退还其38万元。此外,还退还给另一名商人37.2万元。

  但这一次贾军不再“幸运”,去年4月28日,贾军被免去滨州市体育运动学校校长、山东省网球训练基地(滨州)主任职务;一个月后又被免去滨州市体育局局长职务。至当年9月15日,他已被刑事拘留,当年9月30日被逮捕。

  今年4月,滨州阳信县人民法院审理此案,一审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没收个人财产200万元,依法追缴犯罪所得。不服判决的贾军随后提出上诉。

  日前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这意味着,12月就要到来的60岁生日,贾军将在铁窗内度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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