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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9市拖付城乡医保2.6亿元 其中拖欠新农合1.8亿

来源:大众网2014年7月30日【评论0条】字号:T|T

  大众网济南7月29日讯(记者 尹海洋) 今天下午,在山东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省审计厅厅长马青山介绍了我省2013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大众网记者获悉,2011年至2013年8月,审计部门发现我省9个市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和新农合基金拨付不及时,涉及金额2.62亿元,其中拖欠新农合补助资金1.8亿元。

  围绕城镇居民医保基金和新农合基金拨付不及时的问题,马青山举例说,潍坊市3个县2012至2013年8月末,城镇居民医保管理机构未及时拨付财政补助资金共计3124.46万元,实际到位时间延迟2至3个月;枣庄、泰安、日照市拨付医保基金不及时7317.26万元;滕州市财政部门截至2013年8月末,未及时向定点医疗机构拨付7月份新农合报销基金3490.22万元。

  “除了资金拨付不及时,重复参加保险和报销医疗费用的问题也较为普遍。”马青山说。

  抽查发现,由于医疗保障信息不共享,16个市321.8万人次重复参加医疗保险。10个市1699人在医保基金中重复报销604.29万元,“如泰安市6个县679人次使用住院发票复印件、补开的住院发票等资料在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基金中重复报销224.66万元。”马青山举例说。

  此外,基金增值率低。“一是定期存款比例较低,截至2012年末,全省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基金累计结余91.59亿元,其中定期存款24.96亿元,占比仅为27%。”马青山介绍说,2012年城镇居民医保基金当年收益总额6040.93万元,基金收益率仅为1.9%,为银行同期一年定期存款利率(3%)的63%;济南等10市因基金活期存款为享受优惠利率政策,造成少收利息3091.9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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