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山东省邹城市积极探索巡察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贯通协同新渠道,不断增力度、提精度、延深度,着力打通“四项监督”贯通协同关键点,切实提升巡察综合监督效能。
全方位强化组织保障,共建共筑增力度。将巡纪贯通协同作为市委巡察工作深化发展的重点,始终高站位谋划、高标准推进,全力强化组织保障。协同抓部署。邹城市委加强统筹领导,将“深化巡察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统筹衔接”纳入巡察工作五年规划,推动贯通协同常态化、制度化。市纪委书记、副书记分别担任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成员,统筹协调“四项监督”贯通融合,目前已开展专项治理5次。协作建制度。将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邹城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委巡察机构与市纪委监委有关部门协作配合的工作办法》《关于加强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的工作办法(试行)》等5项制度文件,围绕信息通报、整改监督、成果运用等关键环节明确职责任务,确保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协力强队伍。建好用好两个人才库,将60余名纪检监察业务骨干纳入“巡察人才库”,授权纪检监察室主任担任不驻组副组长,根据需要选派派驻机构相关同志担任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并有计划地选派优秀纪检监察青年干部到巡察一线实践锻炼,本届巡察中共抽调纪检监察干部参与巡察56人次。同时,将纪委监委党风室、信访室等重要部室负责人纳入“培训师资库”,开展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20余次,着力提升业务能力。
全过程加强分析研判,同商同议提精度。巡察过程中,着力发挥各自优势,加强沟通交流,切实提升发现问题精准度。信息互享。进驻前,由邹城市纪委监委机关相关部室向巡察组面对面通报被巡察单位政治生态状况、领导干部信访反映、问题线索和处置等情况,提出建议深入了解的重点人、重点事;进驻后,派驻纪检监察组根据日常监督情况,介绍被巡察单位权力运行“关键点”、内部管理“薄弱点”、问题易发“风险点”,助力巡察组更快更准发现问题。专项联动。将纪委监委专项治理与巡察工作有机结合,优势互补、相互借力。第三轮巡察把“清风护航”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嵌入常规巡察,发现并推动解决营商环境、乡村振兴方面的问题35个。疑点共商。一方面,针对把握不准的“疑难杂症”,巡察组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共同把脉会诊,将巡察发现的问题与日常监督掌握的情况相互印证,确保问题立得住、定得准。另一方面,针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巡察组与不驻组副组长“即发现即研判”,看问题线索分类、行为定性是否准确,支撑材料是否充足,有效提高问题线索质量。
全链条压实整改责任,联督联促延深度。坚持全周期管理,各负其责、同向发力,构建协调一致、互为补充的整改监督链条,确保巡察成果深度运用。立行立改解决“急难愁盼”。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对于现场巡察发现的需要立行立改的问题,同步抄送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由其跟踪了解、督查督办,及时推动解决群众的烦心事揪心事。联审把关确保真改实改。邹城纪委监委、组织部、巡察办对集中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开展“三方联审”,并联合成立整改成效评估组,按照“责任落实”“问题整改”“干群测评”“综合评价”和“其他问题”5类11项指标科学评价整改成效。对于整改进展缓慢或成效不明显的,纪委监委有关领导约谈被巡察党组织“一把手”2人。专项整治提升治理效能。邹城市委巡察办梳理巡察发现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的情况,向纪委监委通报,推动开展专项整治、系统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