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任城区聚焦基层“权责不对等”“小马拉大车”等突出问题,紧抓镇街赋权试点有利时机,坚持“高位统筹、精准施策、系统谋划、同向配置”,着力构建职责明晰、运行高效的基层执法体系,助力基层治理效能不断提升。

  一、坚持高位统筹,强力推进赋权试点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高位组建工作专班。将镇街赋权试点纳入区委领导下的重点改革任务,先后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具体实施工作。成立由组织部部长、政法委书记任“双组长”,各镇街、区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试点工作推进专班,负责试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整体推进。二是谋划赋权蓝图,科学制定实施方案。研究制定《济宁市任城区镇(街道)赋权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从积极稳妥推进赋权、提升基层履职能力、健全工作机制以及推进数字化建设等七个方面,明确工作任务、责任单位及完成时限,进一步压实区镇两级主体责任。三是抓好动员部署,推动赋权工作稳步实施。召开全区镇街赋权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区委书记对赋权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凝聚工作合力,着力破解基层治理瓶颈制约,让发生在基层的问题和矛盾尽最大可能解决在基层。

  二、坚持精准施策,全面厘清区镇执法界限。一是分类制定清单。按照“突出重点、精准施策”的原则,采取集中会商方式,逐一分析研判省赋予的行政执法权事项,综合考虑各镇街区域特点、管理重心、经济发展情况等差异化因素,分类制定赋权目录清单,其中城市街道赋权71项、涉农镇街赋权93项。二是厘清职责关系。按照“力量下沉、重心下移”的原则,制定《区级行政执法部门下沉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明确部门派驻执法队伍在清单范围内做好镇街层面日常执法工作,清单外事项移送主管部门处置,切实明晰镇街、部门以及部门派驻执法队伍职责关系。三是强化区镇协同。区直部门严格落实行业监管主体责任,加强对镇街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镇街行使好赋权事项的日常巡查、行政处罚等职责,加强与区直部门的沟通衔接,避免出现监管执法空白。

  三、坚持系统谋划,加强基层执法体制建设。一是区级层面强统筹。依托区司法局,在区级层面建立区级执法统筹协调机制,加强对基层执法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确保赋权试点稳步推进、镇街执法文明规范。二是镇街层面促统一。成立镇街综合执法大队,明确一名党政班子成员负责镇街综合执法工作,各派驻执法队伍负责人任大队副大队长,实现对镇街及派驻执法队伍人员的统一管理、统一调度。三是强化监督促规范。积极推进“执法、执法监督”双下沉,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队伍建设,各镇街司法所平均配备不少于4名专职工作人员,并从镇街调剂2名事业编制人员协助司法所开展执法监督工作,切实提高镇街执法规范化水平。

  四、坚持同向配置,推进执法保障全要素下沉。一是持续推进编制下沉。将50余名改革收回的区级行政编制下沉到镇街,用于补强专业人员力量,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促进赋权事项稳步落地。二是持续推进执法力量下沉。在前期推动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领域将60%的执法力量下沉镇街的基础上,继续将文化旅游领域执法队伍纳入下沉范围。截至目前,全区共向镇街下沉执法人员658名,大大充实了基层执法力量,有效减轻基层一线执法压力。三是持续推进保障下沉。印发《济宁市任城区资源力量下沉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深入推进镇街“五项权力”落实,明确下沉人员实行编制锁定、单列管理,空余编制用于镇街补充执法人员,赋予镇街更大用人自主权。下沉人员和镇街人员实行“同管理、同考核、同待遇”,表现优秀的下沉干部,通过区镇双向推荐的方式优先提拔使用,切实打破下沉人员职务晋升天花板,进一步激发下沉人员干事创业积极性。

来源:济宁市委网信办、济宁市委改革办、任城区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