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扬儒家与人为善、以和为贵的传统文化优势,将儒家文化中的“和”思想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厚植品牌文化内涵,完善品牌体制机制,塑强品牌阵地队伍,全力打造“和为贵”社会治理品牌,走出了一条融合传统文化、彰显时代精神的和谐善治之路,探索出了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的济宁路径。
一、传承发扬,拓展“和为贵”调解工作内涵。一是营造儒家文化氛围。将“和为贵”理念和元素融入社会治理服务中心设计和建设的各个方面,设置“平和斋”“调和室”“言和堂”等功能室,配备“心型、钥匙型”调解桌等。编印《和为贵圣贤说》等儒学文化教材,开办儒学培训班、国学培训班,举办“百姓儒学节”“孟子乡音”文化惠民演出、普法文艺演出等活动。把儒家传统文化作为各级法德文化广场、公园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市共建成法治文化广场154个,镇级198个,村级4401个,村级法治文化广场实现全覆盖。二是以儒家文化教化人。在调解工作中采取“三步走”工作法。第一步,引领矛盾双方当事人观览儒家文化劝和箴言、家风家训等内容,使其想“和”。第二步,组织矛盾双方当事人收看“智慧民调”系统《儒学经典调解案例》《中华美德故事》等,使其愿“和”。第三步,调解人员运用儒家文化等知识,讲情、讲理(礼)、讲法,使其真“和”。三是以儒家文化培育调解品牌。将儒家文化融入调解工作,弘扬“德为先、法为上、仁为本、和为贵”的工作理念,创造了以“正容澄心、品茗静心、学儒润心、促膝谈心、说理明心、携手同心”为内容的“六心”调解工作法,选拔儒学知识丰富、调解能力强的优秀调解员,组建家庭关系、邻里矛盾、经济纠纷等方面多个专业调解团队,开展跨乡村专业调解,走出了一条具有济宁特色的调解之路。2023年金乡县“预防化解农产品交易债务纠纷工作法”获中央政法委表彰。
二、整合资源,打造“和为贵”社会治理品牌。一是建立全方位“和为贵”服务体系。成立社会治理服务中心,整合市纪委监委机关、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工信、人社、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农业农村、国资、信访等部门和交通事故、劳动人事争议、医患纠纷等调解委员会,形成“和为贵”社会治理服务中心“1+N”工作体系,从体制机制上实现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一站式”服务,让人民群众“最多跑一地、最多跑一次”。坚持调解优先,把适宜调解的群众反映事项引导进入调解程序,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二是优化群众诉求办理模式。依托全市统一政务云平台,将群众到服务中心反映、政务服务热线接听、人民群众建议征集系统汇集的矛盾纠纷事项,纳入信息系统,分类流转交由相关责任部门办理。建立健全窗口服务、智慧治理、内部管理三个方面20余项工作制度和行为规范,对中心入驻部门和人员的日常管理实行双重管理,保障矛盾纠纷化解质效。三是深化多元调解化解机制。积极拓展非诉领域,在医患纠纷、婚姻登记、道路交通、商会、劳动人事、物业、保险等领域设立“和为贵”调解室,婚姻家庭纠纷、道路交通纠纷调解组织实现各县市区全覆盖。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制度优势,出台《关于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意见》,在矛盾纠纷相对集中的公安、信访、法院等部门设立“和为贵”调解室或调解联络站,不断推进“警调”“访调”“诉调”协调联动,将矛盾纠纷导入法定化解渠道,助力各方化解积案难案。截至目前,全市共建有各类调解组织4711个,调解员18000多名,调解案件1.9万余件。
三、多措并举,培养专业化调解工作队伍。一是注重队伍选配。把对儒家优秀传统文化的理解、掌握和运用能力作为选配的重要条件,从包村干部、村“两委”成员、法律工作者中选聘调解人员。组建各级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全市专职人民调解员共5400余人,镇街配备率达100%。积极邀请“新乡贤”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全市共推选“新乡贤”3500余名,进一步拓宽了社会力量参与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的渠道。二是强化教育培训。组织编印《儒家思想与调解技巧》《“和为贵”调解工作实务手册》《儒学促调五步法》《“和为贵”人民调解典型案例》等学习资料,在要求调解员结合工作实际自学的同时,采取到县级党校,与孔子学院、孟子学堂等机构集中培训和聘请儒学专家远程视频授课等方式,加强对调解人员儒家文化与调解技能的教育培训。三是完善激励机制。积极开展“全市最美人民调解员”“金牌调解员”“十佳调解案例”“调解能手”“儒学专家”等评选活动,开设“我的调解故事”专题调解栏目,进一步激发队伍活力。近年来,济宁市评选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8个、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3个、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16人、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16人。
四、强化支撑,发挥“和为贵”治理体系作用。一是落实领导责任。市委常委会组织专题研究,成立济宁市“和为贵”社会治理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市县共同发力,推动“和为贵”社会治理体系建设落地见效。目前,市县乡三级全部建成社会治理服务中心,4711个村居全部建立“和为贵”调解室并投入使用。二是强化结果运用。建立即接即办、教育疏导、会商研判、协调办事、督导调度、评价回访等机制,强化责任闭环落实,建立接访满意度评价、办理结果满意度评价和不满意投诉机制,用好信访部门“三项建议权”。三是加强风险研判。定期召开工作例会调度,及时调度矛盾纠纷办理处理情况,分析研判形势,协调解决问题,建立专报制度,实行一周一调度、一月一分析。借助“智慧调解”系统,升级开发“风险防控数据平台”,实现风险隐患实时收集、风险处置快速响应、风险数据综合分析“三位一体”,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风险预警和数据支撑。
来源:济宁市委网信办、济宁市委改革办、济宁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