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车戴头盔 文明我先行
为进一步提高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有效减少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伤亡率,近日,博山区文明办联合博山交警大队等24家单位,共同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从早7点开始,民警与各志愿者通过设置的宣传展板及宣传单页,讲解佩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性,并设置“爱心头盔”领取点,通过“手把手”的方式,指导群众如何扫码领取头盔。同时告知部分未佩戴安全头盔的驾乘人“自5月1日起,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将被处以20元罚款的处罚。”
(来源:淄博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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