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宏程置业被疑欺诈 供暖收费遭业主不满
又到一年供暖季,总有那么一些事儿让人糟心。
最近,家住淄博市张店区宏程誉园10号楼的李女士(化名)就遇到了这样的“糟心事”。
小编从李女士处了解到,她去年在宏程誉园10号楼购入一套住宅。购买时,销售人员承诺住房内的水、电、燃气、取暖、物业等费用均采取民用标准收费。没承想,才刚搬进去居住一年时间,今年就变卦按商用住宅标准缴费了。
对于这个事儿,李女士告诉小编,当初售房宣传单页上也明确表示水、电、燃气、取暖、物业等费用均采取民用标准收费,并且去年供暖费用也是按民用标准收取。“为何今年要求我们9号楼与10号楼的居民按照商用住宅标准缴费”?她认为开发商淄博宏程置业存在虚假宣传、欺诈业主的行为。
此外,更让李女士疑惑的是,住宅内的水、电、燃气、物业等费用一直都是按照民用标准收取,唯独供暖费用需要按照商用标准执行。
网上公开信息显示,宏程誉园由淄博宏程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项目位于联通路宏程国际广场,毗邻祥瑞花园,小区物业为山东宏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宏程国际广场涵盖住宅、公寓、写字楼等多种物业形态,周边配套设施完善。
今年淄博市中心城区(含张店区、高新区)收取取暖费用标准为:居民供暖价格执行套内建筑面积22元∕㎡。学校、幼儿园、敬老院、社区居(村)委会等(不包括对外出租及商业经营用房)供暖价格按建筑面积20.5元/㎡收取。非居民采暖(包括学校、幼儿园、敬老院等对外出租及商业经营用房)供暖价格按建筑面积36元/㎡收取。居民家庭安装小型换热设备,按照每个换热器每供暖季300元收取供暖费。
按上述标准计算中,宏程誉园9号楼、10号楼属于“商用用地/公寓”,需按照36元/㎡收取供暖费,居住在此的住户需要多缴纳14元/㎡费用。
对此,李女士认为,当初在购房时受到了开发商的欺骗,将与其他业主一起向相关部门进行反映。
后事结果如何,小编将持续关注。
猜你喜欢
- 致盛生态文明蔡永超:中国碳达峰碳中和需要全社会积极参与主动作
- 评论() | 分享10月14号 10:59
- 畅通沟通渠道——淄博市第四人民医院开展“院长接待日”工作
- 评论() | 分享10月14号 10:59
- 鲁台港澳媒体记者联合采访团来淄博采风
- 评论() | 分享10月13号 16:02
- 2021年淄博市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启动
- 评论() | 分享10月13号 15:59
- 江敦涛马晓磊会见出席2021国家能源互联网大会嘉宾
- 评论() | 分享10月13号 15:59
- 淄博市与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 评论() | 分享10月13号 15:59
- 系统集成推进全面深化改革 积厚成势打造淄博改革品牌
- 评论() | 分享10月13号 15:59
- “淄博最美青年”获得者名单
- 评论() | 分享10月13号 10:58
- 新冠疫苗 注射“加强针”
- 评论() | 分享10月13号 10:58
- “让中医资源造福每一位民众”——淄博市中医药专科联盟成立
- 评论() | 分享10月12号 1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