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26日,日照市各出租车公司的代表组织召开会议,决定对“滴滴专车”进行抵制,并通过了行动方案。当天14时,各出租车公司组织驾驶员按照车牌尾数的单双号分别在日照市某汽车4S店和某酒店汇合后,两路人马通过拉挂横幅、封堵道路等方式,致使日照市多条路段交通瘫痪达4个小时。被告人王某带领一部分出租车驾驶员到“滴滴专车”办公场所进行打砸,并对“滴滴专车”职员王某某进行轮番殴打,造成财物损失价值共计1.2万余元,王某某多处肋骨骨折,构成轻伤。

  该案发生后,在社会上引发强烈反响,面对社会新生事物和靠双手自食其力的普通老百姓,如何权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