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日,记者从济南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济南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扬尘污染治理的通知》。根据《通知》,突出抓好施工工地、道路保洁、建筑垃圾、物料运输、物料堆场等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同时,采取日常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白天检查与夜间抽查相结合、部门督查与联合督查相结合方式,加大督查力度。
《通知》对施工工地管理、道路管理、建筑垃圾管理、物料运输管理、物料堆场管理规定了管理标准。其中,要求各类施工工地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六个百分之百”要求。所有工地必须使用经核准的新型渣土车辆,做好渣土全覆盖,出门洗干净,不带泥上路。严禁“黑渣土车”进入施工现场。对“黑渣土车”一经查实,顶格处罚,倒查追究相关建设施工运输单位管理责任。
建设单位是建设工程的扬尘污染防治的第一责任人,对工程施工渣土运输、扬尘污染防治负总责;施工单位是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的实施主体,负责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各项标准要求;监理单位必须将扬尘污染防治作为监理的重要内容,督促施工单位全面落实治理措施。建设完成后的工程由各企事业单位或物业公司负责厂区内的扬尘污染治理。
对扬尘治理不力,项目多频次或累计多项目出现扬尘严重污染问题的相关开发建设、施工、监理企业,按照“七项规定”的要求,要采取停工、处罚、问责、限制招投标、清出济南建设市场等措施,动真格,出真招,真处罚,坚决杜绝只查不处、以责令改正代替处罚的行为。将扬尘防治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纳入单位信用体系进行考核。
采取日常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白天检查与夜间抽查相结合、部门督查与联合督查相结合方式,加大督查力度。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要会同市直有关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实地督查、暗访,对措施落实到位、标准高、效果好的通报表扬。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有关责任人员依纪依规严肃问责。完善扬尘治理考核机制,将扬尘治理工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奖惩。
(齐鲁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