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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通报2起违反八项规定典型案件 副局长违规配备公车

A-A+2014年7月23日08:58大众日报评论

  本报讯 滨州市纪委对近期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这两起案件分别是:

  贸促会滨州支会党组书记、会长、市商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彭东违规配备使用公车问题。2007年10月,贸促会滨州支会在进行政府采购时,购买了一部排气量为2.3L、价格为21.38万元的排量超标车。2011年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期间,贸促会滨州支会在填报公务用车登记表时将该车排量2.3L填报为2.0L,谎报车辆排气量。市纪委给予彭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市农业机械管理局党组成员、调研员赵法山公车私用问题。2013年2月12日,赵法山未经领导批准,擅自驾驶本单位公车,送女婿回广饶县老家。在返回滨州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单位车辆受损。市纪委、监察局给予赵法山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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