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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招远凶案嫌犯涉故意杀人最高可判死刑

A-A+2014年5月31日23:41中国新闻网评论

  中新网5月31日电 据中央电视台新闻中心官方微博消息,山东招远案发生后,警方披露涉案人员系邪教组织成员。这一信息却让有些人误以为在为犯罪嫌疑人减轻罪责。其实,警方在通告上称本案是“涉嫌故意杀人罪”,而非“组织利用邪教组织致人死亡罪”。因此理论最高刑为死刑。

  山东省招远市公安局官方微博29日发布消息称,5月28日21时许,张某等六人在招远市“麦当劳”快餐店内与同在该店就餐的吴某发生口角,张某等六人对吴某进行殴打,致吴某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案发后,招远市公安局出警民警将张某等六人抓捕到案,招远市公安局立即成立专案组,经参战民警连夜审讯,张某某等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经审理查明:河北籍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男)、其长女张某、次女张某、儿子张某、河北籍张某某(女)、山东籍吕某某(女)6人于案发当晚在招远“麦当劳”就餐时,与邻桌的被害人发生口角,继而对被害人进行殴打。招远市局接警后,立即组织警力赶到现场,将仍在实施殴打的张某某等人当场制服抓获。被害人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原标题:山东招远麦当劳凶案嫌犯涉故意杀人 最高可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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