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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树清回复网友“别延迟退休”问题

A-A+2014年4月12日11:12人民网评论

  【网民留言】

  我是一名女下岗职工,本应2015年3月退休。恳切要求退休,别延迟了。我这十几年过得很难。做过小生意,打过工,勉强度日。还的交劳动医疗保险。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反映的问题,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有关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各类人员的退休年龄政策规定,一直是由国家统一制定,山东省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截至目前,退休人员的年龄仍然执行国务院国发〔1978〕104号及劳社部发〔2001〕20号等文件的规定。 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研究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但何时开始实行延迟退休及如何实行,目前国家还没有明确的时间进度表。

  【网民留言】

  山东01~07年7月增加退休金时不给当年1~6月底已退休的增加退休金,与早退休的、没退休的比唯独他们增资踏空,当时少增加百元左右,随着山东连年按退休金的一定百分比增加退休金,百元左右差距不断扩大。山东从08年起每年给70、75、80周岁以上人员多增退休金时对前一年刚满70、75、80周岁的还要补增到06年底前达到年龄标准人员几年来多增加退休金的总和。与08~13年1月1日起给退休职工增加退休金时退休一天即头年12月31日退休来年1月1日起都能增加退休金比不一视同仁,不公平!甘肃省最近几年给企业退休职工增加退休金时对前一年1月1日增加退休金时还没有退休在之后1~6月退休的先按上年普调标准补调后再按新文件增加退休金。对比之下山东是否应给01~07年7月增加退休金时当年1~6月底已退休的该增加而没有增加退休金的职工补调退休金?01~07年是按新办法计发退休金的头几年,对胜利油来说这几年退休与98年底前提前退休、07年后退休(油田按级别每月发600元左右企业年金)比退休金很低,因此更应该给他们补调退休金! 油田95~98年提前退休的大部分高工应在99年后退休,用新办法计发低退休金,因提前退休用老办法计发了最高或较高退休金,99年以来按百分比增加了最多退休金,特别是在高工岗位上工作时间短,有的仅2年,2011年反比2000年后正常退休在高工岗位工作10年左右、退休金很低的多增170元!极不合理!03~05年 退休的副高工与98年底前提前退休的副高比退休金低500~1219元,加上住房补贴差距更大!多劳多得作何体现?不合理规定是否应纠正?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反映的问题,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2001年至2013年,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山东省对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进行了12次调整(2001年、2002年、2004年分别调整1次,2005年至2013年九连调),调整人员范围严格按照国家统一要求掌握,即上年度末(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当年退休人员不参与当年调整。 自2005年起,按照国家规定,山东省在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时,对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人员给予适当倾斜,较好地改善了具有高级职称人员的待遇水平。但同时也给实际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问题,引起了部分群体的攀比。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积极向国家建议,进一步完善基本养老金调整机制,让企业退休人员更公平合理地分享发展成果。

  【网民留言】

  山东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在不交养老金时,标准高、领取养老金标准低,2013年山东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出台时,对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调整太低了,其他省市都和退休一样待遇,只有山东列为特殊群体,这部分人员应该是弱势的特殊群体啊,而山东是经济强省,对这部分人员的待遇还不如陕西、贵州等地。恳请郭省长和人社厅的领导在研究2014年调整方案时,多考虑考虑这群弱势群体,谢谢!!!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反映的问题,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解决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障的历史遗留问题,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和部署。按照国家统一规定,通过由个人一次性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方式,将他们纳入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山东省在解决这部分人员养老保障问题时,考虑到他们的实际情况,采取了一系列特殊的优惠政策,他们的缴费水平明显低于普通退休人员,且补缴的费用全部用于本人养老,在个人缴费全部用完后,由统筹支付养老待遇。 鉴于这部分群体的特殊性,为避免对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产生冲击,省政府办公厅鲁政办发〔2011〕64号文件明确规定,国家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时,这部分人员由省按特殊群体对待,另行研究制定调整办法。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2013年,这部分人员养老金调整水平,按全省退休人员的平均调整幅度,12%执行,即一档每人每月增加75元、二档增加61元、三档增加47元。 据了解,外省市关于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补缴纳入办法不尽一致,对这部分群体的养老金调整办法也各不相同,辽宁、重庆等7省市和山东省一样,对这部分群体也实行了单独的养老金调整政策。 目前,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我们正在研究制定2014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前期,我们重点对养老待遇偏低群体(包括未参保集体企业补缴纳入人员)的有关情况进行了调研测算。在此基础上,抓紧进一步研究完善养老金调整办法,既要充分考虑这部分群体养老金偏低的实际情况,又不能引起其他群体的攀比,积极稳妥地做好今年的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

  【网民留言】

  我自2005年9月份开始在邹平县魏桥镇府上班至今已有八年多,不但工资没有给我们涨(1240元人民币),并且各项保险给我缴纳的也不全,只给我们交了养老保险。同样有几个比我来的要晚的一些临时工,还给他们办了人事代理,而我们干了这么多年了,工资不但不长,人事代理也不给我们办理。那几个办人事代理的也没有经过任何的考试,就通过关系办理了,我们没钱没关系的怎么办?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反映的问题, 滨州市邹平县政府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2013年魏桥镇政府现有临时聘用人员执行工资标准为每月1400元(自2013年3月1日起滨州市执行最低工资标准邹平县为每月1220元),其中包含个人应承担的养老保险金上缴基数的8%,即162.4元;此外,魏桥镇政府还为临时聘用人员缴纳养老保险金基数的18%,即365.4元,2013年魏桥镇政府临时聘用人员实际每月报酬为1765.4元。今后,魏桥镇党委政府将进一步加强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参照全市年度工资指导线,执行工资标准,按有关政策为临时聘用人员及时缴纳保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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