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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轻微剐蹭事故撤离现场 保险公司须“认账”

A-A+2014年1月7日08:01齐鲁网评论

  齐鲁网1月6日讯(山东台 左宪南)据山东卫视《山东新闻联播》报道,山东省公安厅与山东保监局日前联合发布《山东省机动车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规定自1月1日起,省内道路上发生轻微剐蹭事故后,当事人须快速撤离现场,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后自行协商或报警等候处理。同时,只要留存好证据,剐蹭后撤离现场,保险公司也应“认账”。对拒不撤离的,将按相关法规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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