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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莒县讨债身亡被认定服毒自杀 尸体被悄悄火化

A-A+2014年1月3日08:06齐鲁网评论

死者付明涛跟其亲友的合影。图片由死者家属提供死者付明涛跟其亲友的合影。图片由死者家属提供
4莒县公安局出据的法医鉴定意见。图片由死者家属提供。4莒县公安局出据的法医鉴定意见。图片由死者家属提供。
莒县殡仪馆对措尸火化事件的解释书。图片由死者家属提供。莒县殡仪馆对措尸火化事件的解释书。图片由死者家属提供。

  齐鲁网临沂沂南1月2日讯 欠账还钱,天经地义。在山东临沂市沂南县蒲汪镇,让51岁的付明涛万万没想到的是,2013年1月26日,在去邻近的日照市莒县讨要债务过程中,一去却再也没能回来,“离奇”地死在了欠账人的办公室里。

  更让人惊讶的是,11个月前,付明涛的尸体被完整地存放在莒县殡仪馆内,在付明涛儿子付鹏持续近一年的求证究竟是什么原因致使付明涛死亡的过程中,11个月后,付鹏却得知,尸体却在莒县殡仪馆早已被火化。

  记者了解到,付明涛生前还担任沂南县政协委员。

  讨债身亡 警方调查排除他杀

  齐鲁网记者了解到,51岁的付明涛系山东临沂市沂南县蒲汪镇人,是沂南县民丰花生油厂厂长。2013年1月26日,在去找莒县陵阳镇西上庄村林会伟讨要所欠的账务过程中死亡。

  付明涛的儿子付鹏回忆,“当时父亲是和司机一起去的莒县,还跟司机说下午再来接他。”

  可在下午的时候,付鹏给父亲打电话时,却怎么也打不通。很快,“我就知道了父亲是死在了欠款人林会伟的办公室里。”这让付鹏及其家人感到非常意外,并无法接受。

  付鹏告诉齐鲁网,“随即我就跟家人去了莒县。当我到了莒县后,父亲的尸体已经存放在了莒县人民医院的太平间内。”

  在见到父亲的尸体后,付鹏告诉记者,在与家人商讨后,为了保留尸体进行进一步的尸检需要,由莒县刑警二队陪同,将尸体在莒县殡仪馆做冰冻处理。

  随后,付鹏接到莒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二中队委托刑事科学技术室做出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通知:确定付明涛因为服用敌敌畏、敌百虫中毒死亡。办案民警通过勘察,排除他杀可能。

  不过,对于这样的结论,付家人并不能接受。

  付鹏告诉记者,“父亲是个性情极为开朗的人,了解他的人绝对不会相信父亲会有那么心胸狭窄的。”

  据付鹏介绍,欠账人林会伟,总共欠付明涛70多万元,但与林会伟的欠款,大部分都是口头协议。由于林会伟拖欠债务老是不能还钱,前几年让林会伟立下了字句,但有欠条的只有29.5万元。

  未经家属许可 尸体被火化

  付明涛的尸体被冷藏在莒县殡仪馆后,付家人还多次去殡仪馆,希望祭奠亲人,但始终都没能和付明涛再见上一面。

  “清明去过,八月十五去过,前段时间的冬下坟也去过,多次要求去见见父亲,但还是遭到了莒县殡仪馆工作人员的拒绝,他们要求只能殡仪馆外祭拜烧纸。”付鹏说。

  2013年12月28日,当付鹏携带亲人再次探望父亲时,使付家人万万都没有想到的是,殡仪馆工作人员告诉付明涛,尸体早已被火化了。

  “当时我就傻了!这让我怎么向死去的父亲交代?”付鹏说。

  付鹏告诉齐鲁网记者,“找到殡仪馆讨要说法时,一名工作人员告诉他,是因为放在那里发臭了,只能火化了。”

  “还有工作人员跟他说,如果上级领导不签字,谁都不敢私自把尸体给火化的。”付鹏认为,尸体被火化,殡仪馆或者上级领导,是知情的。

  这种解释,让付鹏及家人更是怀疑。"为什么火化不通知我们?连刑警队都表示不知道"。

  殡仪馆答复火化原因前后不一

  12与28日,得知尸体被火化的当日,付鹏及家人急得团团转,报警后,家人决定到殡仪馆讨个说法。但在殡仪馆,工作人员在跟馆长通话后告诉付鹏,“馆长去济南开会了”。

  无奈之下,付鹏和家人来到莒县信访局希望得到帮助。

  但在信访局,付鹏却见到了被称作“去济南开会”的馆长,另付鹏无法接受的是,父亲尸体被火化,他又给出了新的说法,“遗体并不是因为臭了才火化的,而是因为莒县寨里有一起交通事故,一死者拉到了殡仪馆,火化错了。”

  但12月31日记者陪同付鹏来到莒县民政局时,“交通事故死者尸体火化错”的说法再被修改,该局赵副局长称,“不是交通事故,是一名被电死的死者家属,误领了尸体火化。”

  “被火化错了?怎么那么巧?。”付鹏不认可这种说法,他告诉齐鲁网记者,“从服毒自杀,到火化错尸体,这更让我心中怀疑起来父亲的死因。”

  律师:火化尸体需经死者家属同意

  2013年12月31日,记者拨通了莒县刑警二队蔡成日队长的电话。电话中,蔡成日表示,对付明涛尸体早已被火化的事并不知情,殡仪馆也并没有通知刑警队。并表示,经过侦查,此事件并不构成行事案件。

  随后,莒县民政局上述副局长对“错失”火化遗体事故给予赔礼道歉。并承诺做DNA鉴定、在殡仪馆的抬尸费、冷藏费、运输费、包括火化费等,这些费用给予减免。再对死者家属造成的精神损害,给予5万元的补偿。

  对此,齐鲁网专门咨询了山东李晓明律师事务所的王宏律师,王宏律师告诉齐鲁网,死者家属对遗体有知情权,拥有最大的选择权利。殡仪馆火化尸体,应征得死者家属的同意后方可进行。如果是有司法机关介入,相关司法机关应该通知死者家属,征得死者家属的同意后方可火化尸体。

  2014年1月2日,付鹏告诉齐鲁网,自从父亲死后,这一年以来发生了很多事情,现在是家破人亡,工厂倒闭,母亲病倒住院,老婆又赶上刚刚生育,也不能好好照顾她。之所以坚持,为的是为死去的父亲求个客观的死因,也好让他在九泉之下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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