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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考者5年不得报考 录后不报到将入诚信记录

A-A+2013年11月24日09:55山东商报评论

  “骗考”者5年不得报考 录后不报到将入诚信记录

  近年来,国家招考部门在每年公告中,都会针对诚信问题特别提出要求,考生还需要签署诚信承诺书,今年国考首次明确对于“骗考”的处理方式。

  根据此前发布的招考公告,“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此外,公告还特别强调,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为了强调考试纪律,国考报名前夕,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发布《诚信报考,从我做起——致广大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的考生》公开信指出,考试当天,公务员主管部门将联合公安机关、无线电管理部门等,对考场及周边环境进行严密监测,严厉打击考试作弊行为。

  国家公务员局还表示,公务员主管部门已经建立并开始运行全国联网的“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于录用审批后放弃报到的考生和在招考中发生的不诚信行为,将建档入库。

  根据安排,考生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可于2014年1月上旬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7个非通用语职位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和银监会、证监会特殊专业职位考试成绩也同时在考录专题网站上公布。(阚枫)(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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