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新浪山东|资讯|同城|美食|旅游|汽车|城市|教育|健康|读图| @新浪山东|惠购

|邮箱|注册

新浪山东> 资讯 >山东资讯>正文

官员:出事管道与居民楼为安全距离

A-A+2013年11月24日07:53新京报评论

  焦点2

  输油管道为何紧邻居民区

  青岛官员表示,出事管道与居民楼为安全距离

  输油管线存在易燃易爆的特点,爆燃点紧挨居民区,那么,这条输油管线,当时是如何通过评估的,管线附近居民是否知情?

  按照2003年发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中规定,原油管道与城镇居民点或独立的人群密集的房屋的距离不宜小于15米,与工厂的距离不宜小于20米,管道中心距公路用地范围边界不宜小于10米、三级及以下公路不宜小于5米。

  新京报记者通过百度地图查看到,在以丽东化工厂为中心点,半径为1.8千米的辐射圈内,分布着青岛开发区第二中学、华欧晨曦幼儿园、盈泰幼儿园、世纪星幼儿园等数十所学校,其中以幼儿园居多。

  以丽东化工厂为中心,半径为1千米的辐射圈内,有中集公寓、华欧北海花园、千业家园等多个小区。

  青岛市政府副秘书长郭继山表示,出事故的原油管道与居民区实际已经超过30米的安全距离,爆燃的初步成因是原油管道漏油进入市政管网导致起火,市政管网管道与居民区的距离不受“30米安全距离标准”限制。

  中国石油和石油化工设备工业协会首席顾问赵志明:此次管道内原油泄漏至市政管道,说明两者间交叉或挨得比较近,这在设计上是一个缺陷。油气管道极具危险性,管道设计、建设时,应尽量避免与建筑物和民用管道等市政设施相邻。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更多热点请上新浪新闻APP订阅山东新闻 齐鲁事尽在手中】

保存|打印|关闭

新浪首页|新浪山东|资讯|城市|汽车|美食|时尚|旅游|同城|微导航

新浪简介|新浪山东简介|广告服务|联系我们|客户服务|诚聘英才|网站律师|通行证注册|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版权所有

分享到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