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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将建农民工服务五级平台 马路市场或成历史

A-A+2013年11月22日07:28齐鲁网评论

  齐鲁网济南11月20日讯(记者 张帅)记者从济南市今天召开的全市农民工工作会议上获悉,日前济南市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农民工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在教育培训、权益维护、子女上学、社会保障、落户等当前农民工存在较为迫切诉求的方面明确了工作方向。

  做好新的形势下农民工工作,必须积极构建功能完善、运行高效、作用明显、群众满意的综合服务体系,变分散无序管理服务为集中规范管理服务。《意见》提出要建立市、区、乡镇(街道)、社区(行政村)、行业企业(工地)五级服务平台,并要求加快零工市场建设,尽快消除“马路市场”。

  市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农民工有关政策宣传、咨询和落实,开展思想、道德、文化和法制等方面教育。完善“2厅、4区、1线、15个窗口”服务功能,为农民工提供教育指导、职业介绍、培训咨询、社会保障、户籍管理咨询、子女教育、住房保障、法律援助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县(市)区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为辖区农民工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指导有关企业开展各类农民工技能培训;协调相关部门、单位组成农民工律师志愿服务团,定期到农民工集中的企业(工地)开展法律宣传,免费提供维权服务;协调信访部门定期到企业(工地)了解农民工诉求,排查不稳定因素,妥善处置矛盾纠纷。

  乡镇(街道)农民工就业维权服务窗口——为农民工提供就业政策宣传、创业指导、职业介绍、信息发布、劳动维权咨询等方面服务,落实农民工就业信息化动态管理措施。

  社区(行政村)服务站(点)——做好就业服务、教育培训等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帮助化解劳动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在公安部门指导下,做好流动人口入户核实、信息采集登记和居住证办理、发放等工作,并积极开展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

  行业、企业(工地)服务平台——统筹指导所属企业开展农民工技能培训,督促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工地)建立农民工培训夜校和文化娱乐场所;指导检查企业(工地)农民工工作落实情况,配合农民工律师志愿服务团开展法律宣传和维权咨询,协助信访部门定期到企业(工地)了解农民工诉求,排查不稳定因素,妥善处置矛盾纠纷。建筑行业主管部门要指导施工企业办好鲁班夜校。

  加快零工市场建设——因地制宜推进零工市场建设,尽快消除“马路市场”。凡有重大建设项目需要集中用工的单位,要随着项目开工建设及时设立零工市场。市四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结合新开工建设项目,带头实施零工市场建设,为农民工就近提供岗位咨询、劳务对接、技能培训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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