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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称黄胜第一次涉腐是1998年下半年

A-A+2013年11月21日19:30廉政瞭望评论

  这一时期,黄胜在德州的身影,堪称“清廉”。

  2001年1月,黄胜出任德州市委书记。当上一把手后,黄胜用人显露出任人唯亲的官场性格,而他受贿的行为也扩展到每一片权力场中。

  黄胜任市委书记期间,与时任市长在人事任命、工作方法上均有分歧。为保持稳定,山东省委将这名市长调到烟台工作。如今,这名前市长在贵州省已官至副省级。有老干部说:“你不知道,那时就怕站错队。”

  此事过后,黄胜在德州政界的声望明显跌落。

  不少德州政界人士原以为,黄胜在市委书记任上才涉腐。南京中院的判决认定,在市长任上,黄胜已开始敛财。

  最为明显的例子是在干部任用、项目审批等领域。坊间曾传,黄胜通过这些手段收受款物达数亿元,有人称他为“黄三亿”。

  《第一财经日报》称,黄胜第一次涉腐是1998年下半年。在为一家企业免除815万元土地出让金后,他获利2000美元。

  市委书记权力的含金量,在黄胜手中,呈几何级上升——有传闻说县委书记30万,局长10万,最低价码是副镇长5万。这一价码不仅在民间流传甚广,政界人士亦不否认。

  据南京中院法院审理查明:1998年下半年至2011年8月,黄胜在担任山东省德州市市长、市委书记、山东省副省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21个单位或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223万余元。

  值得一提的是,6年前上级对黄胜的评价,与此迥异。

  带病如何提拔?——“既不考虑民意,也不考虑官意”

  2007年4月5日,在赴任山东省副省长前,山东省委组织部一名副部长代表省委对黄胜在德州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与官方措辞不同,德州政界人士评价这次提拔“既不考虑民意,也不考虑官意”。

  这样的质疑,对黄胜而言,并不鲜见。主政德州期间,黄胜的仕途曾出现危机。知情人士回忆,市委书记任内,黄胜被举报在人事任免、市政工程、为企业提供帮助等方面受贿,但他一次次化险为夷。

  德州下辖的齐河县的国科高尔夫球场项目,2003年至2004年间,项目涉嫌土地违规,当地农民不断上访,曾被国务院认定违规征地。

  搜索当年媒体报道显示,黄胜曾陪同山东省一名副省长高调出席高尔夫球场的开业仪式。

  《21世纪经济报道》报道称,2003年底至2009年夏天,黄胜接受国科(齐河)投资有限公司老总蔡红军的请托,为修建高尔夫球场项目等事项提供帮助,先后十次收受贿赂67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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