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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费县违建超标办公楼 原办公楼鉴定为危楼

A-A+2013年8月22日08:57中国产经新闻评论

  原标题:违规建设超标办公楼

  本报记者 刘含敏 钊风荣报道

  一个国家明令禁止建设的国企豪华办公楼项目,在山东费县利用生产综合楼的名义竟顺利通过政府各主管部门审批。

  记者在山东费县采访得知,位于费县县城建设东路北侧的供电公司生产综合楼建设总面积为17000平方米,占地19351平方米,工程建设、装修及办公设施共计投资近亿元。

  一位自称天元七建的职工告诉记者,这个项目就是电力公司的办公楼,在今年4月18日就奠基建设了,现在工程进度已经建设第一层了。该项目共计17层,地上16层,地下1层。

  费县电力公司党群部的王部长给记者介绍,电力公司原办公楼是1994年建造的,快20年的老楼了。原办公楼由于时间太长,安全已经出现问题,经相关职能部门鉴定,已经出具了原办公楼为“危楼”的结论。鉴于此,县公司报请省市公司批准,修建一座集办公、经营、调度、生产等于一体的综合楼。

  《费县供电公司生产综合楼建设项目设计》证实了公司领导的说法:本项目是一座集办公、电网调度、通信、服务等于一体的综合性现代化建筑。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知情人对记者说, “生产综合楼”只是幌子,实则建设豪华办公楼。生产用楼根本用不了多少面积的,其余的办公室即便是电力公司的职工每人一间都绰绰有余。

  在2012年11月5日,费县发改局给电力公司下发了《山东省费县建设项目登记备案证明》(费发改政务〔2012〕44号),该备案证明载明了该项目的建设面积为17000平方米,总占地为19351平方米,总投资为4920万元。

  2013年1月11日,电力公司以县发改局的这个备案证明,在规划部门同一天取得了“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13年8月1日,电力公司又以该备案证明取得了“工程施工许可证”。

  《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问题的通知》中强调: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参照执行本通知。按照该通知,费县供电公司作为国有企业,建设办公楼,应该由临沂市人民政府审批。费县供电公司党群部的王部长明确表示,公司办公楼没有取得临沂市人民政府审批,只有费县发改局的备案。

  费县发改局又以什么依据做出的备案呢?记者到发改局了解,被办公室工作人员以领导不在单位为由拒绝了记者的采访。

  记者在该项目的施工许可证上看到,“施工许可证”的办理时间为2013年8月1日。

  《山东省费县建设项目登记备案证明》(费发改政务〔2012〕44号)注明,费县供电公司生产综合楼总投资为4920万,而该项目工程招投标价格却上升到6000万。该项目的“施工许可证”载明,合同成交价格为5562万元。比“备案证明”多出了642万。

  按照该项目建设面积17000平方米,主体投资价格为5562万元,每平方米单价达到了3272元。《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规定:党政机关办公楼单位综合造价(不含土地有关费用及市政配套建设费),省(部)级不得超过4000元/平方米,市(地)级不得超过3000元/平方米,按照“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参照执行本通知”的精神,电力公司的这座综合楼主体建设就已经超过了市级标准,如果再加上装修及办公设备,标准要远远超过省部级标准了。

  费县电力公司为什么在没有市政府批复的情况下顺利办理规划及施工许可?费县发改局又以什么依据给该项目做了备案、怎么进行监管?记者将继续跟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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