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一厅官受贿超两千万元被判死缓
记 者 隋翔宇 通讯员 黄银涛 常洪波 报道
本报烟台讯 “国企董事长,副厅级干部,70次索贿、受贿共超两千万元,日前被判处死缓。”6月28日上午,烟台市人民检察院召开举报暨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新闻发布会,公布了一批典型案件的立查情况。
据介绍,在此次落马的官员中,原任华电国际山东分公司副总经理兼山东百年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副厅级)的高玉君级别最高。其在担任山东百年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刘某等人在业务承揽、物资采购、款项结算等方面提供帮助,于2004年至2010年间,先后70次索取、收受上述人员人民币21681000元、美元8万元、英镑2.8万镑、欧元5千元,以及购物卡、手表等财物一宗,折合人民币共计22938004元。
此外,某公司老总为与高玉君搞好关系,分别于2005年八九月份的一天晚上,在龙口市某大酒店送给高玉君二三十万元人民币现金;2007年春节前后,其得知高玉君的女儿准备出国,在酒店送给高玉君10万美元;2009年春节,他在北京送给高玉君5万元人民币现金。
日前,高玉君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受贿所得赃款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据介绍,2012年以来,烟台市立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381人,大案要案296人,大要案比例为77.7%;立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252人,大要案239人,大要案比例为95%;其中立查贿赂案件177人,立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贪贿案件87人,立查工程建设领域贪贿案件51人,立查群众身边贪贿案件153人。立查渎职侵权案件85人,重特大案件57人,大案比例为67%;其中立查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和司法部门工作人员渎职侵权案件67人,占立案人数的78.9%。
值得一提的是,目前烟台市检察机关查处的案件,近60%来自于群众举报。“去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通过网络受理群众举报207件,网络举报成反腐重要阵地。”市检察院举报中心主任、控告申诉处处长王俊萍介绍。
“今年,烟台检察机关会继续坚决查处大案要案。”烟台市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副局长刘德平介绍,涉农、食品药品、公共投资等重点领域贪贿犯罪案件将成为查办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