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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去年252人死于溺水 成孩子伤害死亡首因

A-A+2013年7月2日07:46半岛都市报评论

2012年青岛伤害监测分析2012年青岛伤害监测分析

  7月1日,市卫生局发布了青岛市2012年伤害监测分析。据介绍,伤害发生率中男性高于女性,城市高于农村,伤害的发生有明显的季节性,以夏、秋季最为突出。据悉 ,去年受伤害的居民中共有3313人死亡,其中交通事故是伤害死亡的最主要原因,而自杀死亡排到了第三位,所占比例较过去两年有所升高。其中还有一点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就是溺水是0~14岁儿童青少年因伤害死亡的首位原因。

  90174人受伤,男多女少

  “从监测情况看,去年伤害发生率有所下降。”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称,2012年伤害监测共报告90174例,伤害发生率为11.72‰,较2011年(12.70‰)有所下降。

  “从年龄段来看,中青年(25~44岁)人群所占比例最高。”据介绍,中青年人群占到了 40.83%。在分布地域上,城市、郊区和农村分别占33.39%、31.45%和35.16%,农村人口所占比例相对较高,且较过去两年有所上升。

  “在受伤害的人群中,在校生占了一成。”相关负责人称,在职业上,农牧渔水利生产人员15274例占16.94%;生产设备操作人员11945例占13.25%;家务人员10359例占11.49%;在校学生9217例占10.22%;专业技术人员9125例占10.12%;商业及服务人员8902例占9.87%;办事人员8048例占8.92%;离退休人员4502例占4.99%;待业2805例占3.11%;学龄前儿童3329例占3.69%;军人179例占0.20%;其他或不详6488例占7.19%。

  从伤害发生的意图上分类,可以分为:意外事故(非故意)82612例占91.61% ;故意(暴力攻击)5972例占6.62%;自残/自杀827例占0.92%;不清楚763例占0.85%。自残/自杀所占比例较2010年、2011年有所增加。

  上午时间最易受伤害

  “从监测的情况来说,7~8月份伤害发生率最高。”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说,而一天中伤害发生的时间高峰为上午8时至11时,占全部的35.65%。

  伤害发生地点居首位的是公路/街道27676例占30.69%,其次是家中24423例占27.08%,工业和建筑场所14242例占15.79%,公共居住场所9903例占10.98%,学校与公共场所5183例占5.75%,贸易和服务场所4131例占4.58%;不清楚有2183例占2.42%;农场/农田1220例占1.35% ;体育和运动场所1048例占1.16%;其他165例占0.18%。

  据介绍,根据监测,青岛市伤害前6位原因顺位为跌倒/坠落、车祸、钝器伤、刀/锐器伤、动物伤、烧烫伤,车祸和动物伤所占比例较2011年有所上升。

  伤害发生时的活动以休闲活动所占比例最高(38.09%),其次是有偿工作(20.96%),再次是驾乘交通工具(20.53%)。

  去年3313人死于伤害

  青岛市2012年居民因伤害死亡3313人,死亡率43.05/10万。

  据介绍,伤害死亡原因前五位是:交通事故、其他意外事故和有害效应、自杀、中毒、溺水,分别占40.20%、16.81%、15.21%、9.03%、7.61%。其中交通事故、自杀、中毒所占比例均较2011年有所降低,而溺水所占比例有所上升。男性高于女性有:交通事故、其他意外事故和有害效应、触电、砸死、意外的机械性窒息、由自然环境因素所致的意外事故和由机器切割和穿刺工具所致的意外事故,其他伤害死亡原因女性高于男性。

  在伤害死亡中,0~14岁占3.44%,15~24岁占6.58%,25~44岁占 24.90% ,45~59岁占30.64%,60岁以上占34.44%.0~14岁年龄组以溺水和交通事故为主,其次是其他意外事故和有害效应,0~14岁儿童溺水死亡所占比例(39.47%)较 2011年(27.07%)升高幅度较大。15~24岁人群以交通事故、其他意外事故和有害效应、溺水为主,25岁以上人群以交通事故、其他意外事故和有害效应、自杀为主,60岁以上人群自杀死亡所占比例较大。

  溺水市民比前两年多

  据介绍,在2012年伤害监测中,交通事故是因伤害死亡首位原因。在90174例伤害中车祸共22516例。全年12个月车祸发生率均较高,以10月份、9月份、8月份较为突出,分别占全部的10.61%、10.10%和9.70%。一天中车祸发生高峰位于上午8~10点,发生于此时间段的车祸占全部的27.65%,另外下午17~20点也是高发时段。

  据介绍,自杀居因伤害死亡中第三位。2012年自杀共827例。从自杀人群来看男性和女性分别占55.62%和44.38%,男性自杀比例较2011年升高幅度较大。年龄分组中 25~ 44 岁所占比例最大为37.85%,其次为45~59岁占23.58%,较2011年(16.93%)有大幅度的上升。

  自杀人群中,文化程度主要为初中(35.91%)和小学(20.80%)。自杀的这些人中,农牧渔水利业生产人员(34.22%)、家务(13.54%)、商业和服务人员 (9.31%)和待业(9.07%)。发生地点主要在家中占66.51% 和公共居住场所占11.25%;另外,827例自杀中农村占54.17% 、郊区占22.61% 、城市占23.22% ,农村与郊区合计占76.78%,远远高于城市。

  2012年溺水共发生271例,死亡252例,占全部因伤害死亡的7.61% ,此比例较2011年(5.46%)上升了 39.38%。因溺水死亡人群中,男性和女性分别占70.63% 和29.37%。年龄分组中60岁以上人群所占比例最大为27.78%,0~14岁、15~24岁、25~44岁和45~59岁年龄组分别占17.86%、13.10%、20.63%和20.63%。溺水是0~14岁儿童青少年因伤害死亡的首位原因。

  溺水死亡的人群中,城市(市内四区)共发生13例,占5.16% ;农村地区共发生239例,占94.84%,农村地区溺水死亡所占比例远高于城市。 记者 韦丽丽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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