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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泳圈使用寿命最多三年 过期使用存在安全隐患

A-A+2014年8月5日12:39齐鲁晚报评论

  齐鲁晚报讯 本报济南8月4日讯(记者韩适南)三伏天游泳戏水的人们越来越多,游泳圈也开始热销,然而,你使用的游泳圈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近日,省工商局发布消费提示,游泳圈也有使用寿命,一般最多用三年,过期用存在安全隐患。

  据消费提示,游泳圈是一种水上充气类玩具,与救生圈相比,游泳圈容易破损漏气,抗压能力很差,塑料表面遇水湿滑,较难抓握。游泳圈可以在水上休闲运动中起到一定的辅助或保护作用,但如果到深水区则有一定危险,切记勿将其当做救生设备使用。孩子在使用游泳圈的过程中,家长应当陪同;游泳圈使用后要擦干放好,否则容易损坏影响下次使用。

  游泳圈不是一直都能用,它也有保质期的。正常情况下一般游泳圈的安全使用年限是两到三年,超过了这个期限的游泳圈就算没有破损也不能使用。

  另外,给游泳圈充气,也不是通常认为的越多越好。正确地使用游泳圈才能保障人身安全。在使用时要注意检查游泳圈气密性是否完好。充气式游泳圈充气不足时要及时充气,当然充气也不是越多越好,应当给圈内空气留出流动的空间,充气以80%为宜,天气炎热时更应注意这一点。如发现游泳圈漏气要及时更换。

  在选择游泳圈方面,一定要注意的几点:首先,要看是否有3C认证标志,是否注明中文厂名、中文厂址、电话、许可证号、生产日期、中文产品说明书等,否则均视为不合格产品,不要购买。其次,在选购时应当选择适合自己体形大小的游泳圈,游泳圈过大人容易从中间漏下去,用手摸一摸游泳圈接缝处是否平滑,尽量购买材质较厚、多气囊设计、色彩鲜艳与水面形成鲜明对比的游泳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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