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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规范执法 35个部门公布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A-A+2014年8月5日08:04齐鲁网评论

  齐鲁网济南8月5日讯 我省探索委托第三方立法工作,将立法项目委托地市或社会组织起草。日前,省政府法制办已经会同省质监局就《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修订草案)》的委托立法事项召开了座谈会,选定了山东省特种设备协会与山东省行政学院为起草单位。就《山东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草案)》的委托立法事项与省工商局进行了协商,选定临沂市商城管理委员会为起草单位。目前两项立法起草工作正在按计划进行。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山东新闻》报道,在执法监督方面,省法制办起草了《山东省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对全省裁量权基准公布的统一性和规范性作出了具体规定。截至6月底,共有35个省直部门制定并公布了各自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为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的要求,我省还将出台《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目前正在由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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