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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栖霞非法烟花爆竹“藏身”油坊被查

A-A+2014年1月3日14:47齐鲁网评论

  齐鲁网烟台1月3日讯(栖霞台 于鹏 隋洪青)从事烟花爆竹的批发和零售必须经过安监部门的审核,但如果私自储存销售烟花爆竹那可是违法的。前几天,栖霞市公安局根据群众举报,查获了一起私自贩卖储存烟花爆竹的案件,易燃易爆的烟花爆竹,居然被存放在油坊里。

  根据群众举报,在栖霞市臧家庄镇东伊家村一个油坊里有人私自贩卖储存烟花爆竹,非常危险,栖霞公安局治安大队得知消息后,立即组织干警前往现场。记者看到,在油坊东面的大厢房,角落里堆积大量烟花爆竹货品,此时油坊外面榨油机轰鸣,前来榨油的村民也是络绎不绝。周边村民表示,烟花爆竹这样存放确实很危险,也有村民非常后怕:“放那儿也危险,要知道了肯定害怕。”

  据悉,我国对烟花爆竹的储存销售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和零售经营者的经营部点,必须经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审批,而村民的这些做法显然不符合规定。据民警调查了解,有一些去南方批发苹果的村民,在返回来的时候,车上会拉上一些烟花爆竹在农村贩卖,这是一种严重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行为。

  栖霞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王国超告诉记者,这种存放行为必须有安监部门出具的烟花爆竹临时销售许可证,“他这就是违反了私自买卖,倒卖烟花爆竹,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可以对当事人进行拘留、罚款。”

  栖霞市公安部门已经对这宗案件进行了依法查处,共查获非法烟花爆竹198件,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的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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