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新浪山东|资讯|同城|美食|旅游|汽车|城市|教育|健康|读图| @新浪山东|惠购

|邮箱|注册

新浪山东> 资讯 >社会>正文

枣庄独居老人死在家中两天被发现

A-A+2013年8月22日14:03大众网-齐鲁晚报评论

  尽管《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出台已一月有余,但孤寡老人死于家中无人发现的悲剧依然在上演。近日,家住高新区南石村的马大爷死在家中近两天时间,才被村民发现。而当时老人的尸体已经有了臭味,但具体死亡时间无人知晓。

    女儿远嫁,老人死亡多日无人知

  据村民介绍,马大爷今年已经有70多岁了。有一个女儿,已经嫁到了德州。由于路途比较遥远,女儿平日来看望父亲的次数并不多,因而马大爷平时都是自己一个人生活。每逢集市的时候,马大爷总要去集市上买菜,吃饭也很凑合,有时候就买点凉菜拌着吃,或者买点豆腐脑就将就了。

  有村民告诉记者,8月11日还见到过马大爷去赶集买菜。而在13日,附近的村民发现马大爷家的门关了一天有些奇怪。到了13日的下午,马大爷的堂弟发觉事情不妙,便打开了马大爷家的门。这是才发现马大爷躺在沙发上,鼻孔留有血迹,身体也已经开始发臭。据村民说,马大爷被发现时大概已经死了近两天的时间了,但是具体死因也无人知晓。由于马大爷平时爱喝点酒,村民猜测有可能是因为喝酒后缺水,或者是天气过热导致马大爷死亡的。

  社会全动员,保独居老人安全

  由于年龄较大,行动不方便,对手机、网络等新兴的通讯手段不了解或不会用,一些老人在病情或其他问题引发的安全问题突发时,很难得到有效救助,从而错过了最佳救助时间。广东佛山等地采取了为老人集体安装“平安钟”的方法,老人在突发急病或突遇火险时,能通过按钟获得紧急救助。

  为了减少类似悲剧的发生,老人的子女要学会“反哺”老人,多尽孝道,最好能与老人住在一起。即使不与老人一起居住,也要“常回家看看”,或者为老人聘请一位保姆,或每天与老人通一次电话,问一下老人的饮食起居。同时,邻居也应对“空巢”老人给予一定的照顾。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老人有什么困难,作为邻居应该帮助一下。尤其是在出现几天见不到老人的反常情况时,要立即联系社区工作人员,一同到老人家中探望,出现异常情况要马上采取措施,以保护老人的生命安全,做尊老敬老的好市民。目前有很多寄养老人的机构,如果子女因特殊情况不能随时在老人身边照应,可以将老人送到社区养老院或社会敬老院,让老人得到妥善照顾和医治。

  相关链接

  子女应“常回家看看”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8条第2款规定,“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黎建飞说,这体现了新法对老年人精神慰藉问题的关注。为了保证这一法律规定的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8条第3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此外,新法中“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等也体现了对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的关心。     人民日报 徐隽

  老年人也需监护人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26条规定,“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老年人,可以在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自己关系密切、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个人、组织中协商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监护人在老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依法承担监护责任。老年人未事先确定监护人的,其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确定监护人。”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乔新生说,目前我国80岁以上高龄老人超过2000万,失能、半失能老人约3300多万,据预测,到2050年,失能老人将近1亿。老年监护制度首次入法,是我国监护法律制度的突破,将有利于尊重、保障老年人特别是痴呆人群、行动不便老年人的生存权。

保存|打印|关闭

新浪首页|新浪山东|资讯|城市|汽车|美食|时尚|旅游|同城|微导航

新浪简介|新浪山东简介|广告服务|联系我们|客户服务|诚聘英才|网站律师|通行证注册|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版权所有

分享到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