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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男子酒驾被罚称不会写自己名字

A-A+2013年8月20日14:21山东商报评论

  商报济南消息(记者朱彩玲实习生曹京宇)交警例行检查查到一男子酒驾,接受处罚时,该男子却写不出自己的名字。是喝多了还是另有隐情?“2013年8月13日下午14时58分许,我们在黄河大桥进行酒驾整治,在对一辆车号为鲁N67K99的黑色三菱轿车进行检查时,发现测试仪有反应,于是对司机进行进一步检查。”当日参加整治活动的天桥交警大队民警高忠军介绍道。

  随后民警对驾驶员进行酒精呼吸测试,经检查该驾驶员的吹气值66.3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在对司机进行姓名询问的时候,该司机的回答支支吾吾,一会儿说姓张,一会儿说姓吴。这引起了民警高忠军的怀疑。“后来该司机咬定自己叫吴某。我让他在酒精呼吸测试单上签名的时候,他只写了一个吴,后面的就不写了。”民警高忠军介绍当时的情况,“他说自己一时紧张忘记名字怎么写了,这个时候我就让他出示身份证,一核对身份证和驾驶证就发现名字不符。”

  在发现身份证和驾驶证名字不符时,民警立即对驾驶员张某进行询问,这才得知张某把自己朋友的驾驶证拿来贴上自己的照片,这时候天桥交警大队的民警确认驾驶员张某冒用了驾驶员吴某的驾驶证。据了解,张某从今年的3月份就开始使用伪造的驾驶证,到现在使用已经近半年时间了。通过进一步的核实,该车的驾驶员张某还未取得驾驶证,现在他的行为属于伪造驾驶证酒后驾车。

  张某无证驾驶、酒后驾驶、伪造驾驶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给予该驾驶员罚款4000元,处15日以下的拘留,并将假证收缴,扣车移交大队作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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