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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被拐女制造跨国拐卖妇女案 一审被判13年

A-A+2013年6月17日13:58大众网-齐鲁晚报评论

主犯之一颜某被抓获归案。 本报记者 张晓科 摄主犯之一颜某被抓获归案。 本报记者 张晓科 摄

  本报记者 晋森 本报通讯员 韩聪 盛兆林

  缅甸女子在济宁微山县迷路,村民报警,迁出跨国拐卖妇女大案。拐卖团伙以打工为名,把缅甸、云南共6名女子骗到曲阜、微山等地,卖给当地人为妻。令人惊诧的是,团伙主犯李某也是一名被拐女子。近日,微山县法院一审以拐卖妇女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3年。

  走失缅甸女引出拐卖案

  2012年10月11日早晨,在济宁微山县留庄镇留庄六村,一个身材瘦小的女子蜷缩在一户村民的大门口。由于语言不通村民报警求助。

  微山县公安局留庄派出所民警将女子带到派出所准备送回家中。然而女子语言不通。“字写出来后吓了我一跳。”民警李学军说,让女子把住址写出来,字弯弯曲曲的像甲骨文,最后才问出她是缅甸人。”这名女子的缅甸名字叫叶噶,在中国有个名字叫李华,住在缅甸紧靠云南边境的掸邦。

  民警经过两个多小时,找到枣庄滕州市级索镇叶噶的“丈夫”段某得知,叶噶是本镇闫某介绍,从曲阜妇女李某手中以4万元的价格买来的。

  当天,民警先后将闫某、李某抓获。李某供述,叶噶是被云南人田某从云南带到山东的,民警立即将田某列为上网通缉嫌疑人。

  因为案情重大,微山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及时介入,并成立专案组。2012年10月27日,田某在浙江嘉兴打工时落网。至此,叶噶一案的所有犯罪嫌疑人全部被抓获归案。

  2年多拐卖6名女子

  2012年4月,叶噶与云南临沧市的田某相识,被田某以到中国打工挣钱为由,带到曲阜李某家中。后经闫某介绍,叶噶被李某以4万元的价格卖给滕州市级索镇的段某。后来,叶噶因为和段某争吵才逃了出来。

  专案组民警审问发现,从2010年开始,李某就和另一名男子颜某,从缅甸、云南以打工为名,先后将3名缅甸女子和3名云南女子带到曲阜、微山等地,然后通过中间人杜某、闫某卖给当地娶妻困难的男子,从中牟取利益。这样一个以李某、颜某为主,杜某、闫某为中间人,田某负责运送的拐卖妇女团伙逐渐浮出水面。专案组民警经过摸排后,先后将杜某和颜某抓获。

  团伙5人全部获刑

  今年6月3日,微山县人民法院对此案做出了一审判决,李某、颜某、杜某、闫某和田某,以出卖为目的,参与拐卖妇女,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妇女罪。

  在拐卖妇女犯罪中,李某、颜某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因此一审依法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分别判处颜某、田某、闫某、杜某,有期徒刑10年至4年不等,并分别处以罚金。

  □新闻延伸

  主犯本是受害者 却变成了害人者

  主犯李某本是云南临沧本地的女子,被颜某拐卖到曲阜。李某本来是受害者,却利用云南本地人的优势,和颜某一起做起了拐卖妇女的行当。从2010年开始,李某先后参与主导了3名缅甸女子和3名云南女子的拐卖行为,而颜某只参与了其中的3起。

  “我把这些女子从缅甸、云南带到了山东,生活条件比当地好很多。”采访中,颜某认为都是不懂法害了自己。

  云南三名女子中两人愿意留在山东当地生活,另一人已经返回老家。三名缅甸女子已经由民警护送安全回到了缅甸的家中。其中一名缅甸女子已在山东当地结婚生子不想回去,但是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由于属于非法入境,也将其遣返至缅甸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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