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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男子给儿子支付十年抚养费 突然得知非亲生

A-A+2013年5月31日15:59山东商报评论

  十年前离婚,“儿子”只有三岁,被判给了前妻李欣兰,王天铭每月定期支付抚养费。十年后,一纸鉴定让他与“儿子”的血缘关系荡然无存。愤怒之下,王天铭将前妻李欣兰告上法庭,要求前妻返还他支付给“儿子”的抚养费以及由此造成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婚姻不合十年前双方和平分手

  1998年7月31日,王天铭与李欣兰走进了婚姻殿堂,结成了夫妻。结婚后,两人的感情还算不错,日子倒也过得和和睦睦。两年后,妻子李欣兰为王天铭生下了一个大胖小子,取名王欣,小家伙的到来让王家人很高兴,一家人整日笑得合不拢嘴。

  但是好景不长,因为孩子,王天铭与李欣兰开始出现小摩擦,三口之家整日不得安宁,王天铭的父母无论如何劝解,都很难将两人之间的矛盾化解掉。随着时间的推移,矛盾愈发激烈和僵化,终于,李欣兰在2003年9月19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与被告王天铭的婚姻关系,同时王欣由自己抚养。经过长清法院的调解,王天铭与李欣兰自愿离婚,王欣由李欣兰抚养,王天铭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

  离婚后,李欣兰又嫁给了孙发友,王欣也随之改名为孙建。虽然已经离婚,王天铭还是牵挂着自己的“儿子”,定期去探望并给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

  前妻突然告诉他“儿子不是你的”

  2013年1月1日,正值元旦,李欣兰找到王天铭,向王天铭诉说了埋在她心中十多年之久的隐情。原来,他们的儿子王欣(后改名为孙建)并非是她与王天铭所生,而是其与孙发友的孩子,李欣兰说完之后,还向王天铭出具了一份书面说明。

  听到这番话,王天铭顿时感觉天旋地转,不敢相信李欣兰所说的话。霎那间,痛苦、悔恨、羞辱一起涌上了王天铭的心头,他想不通自己辛辛苦苦抚养的“儿子”怎么突然间就成为别人的儿子,这一切到底为了什么?愤怒之下,王天铭将前妻李欣兰告上法庭,要求前妻返还抚养费2500元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

  案件审理过程中,王天铭还是不敢相信眼前的一切,他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进行亲子鉴定。为此,长清法院委托山东医科院司法鉴定所进行了亲子鉴定,鉴定意见为:排除王天铭与孙建之间存在亲生血缘关系;支持李欣兰与孙建之间存在亲生血缘关系。王天铭支付鉴定费2400元。

  养了别人儿子十三年男子要求赔偿精神损失

  法庭之上,原被告双方进行了激烈的争辩。原告王天铭认为,自己没有义务向孙建支付抚养费,因此要求被告李欣兰返还自己已经支付的抚养费2500元。同时,李欣兰长期隐瞒事实真相,给他造成了精神伤害,要求对方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

  被告李欣兰认为,由于孙建并非她与王天铭所生,同意返还抚养费2500元。但是,王天铭在孙建出生后,也一直对孙建的身世持怀疑态度,自己长期处于生活压力中,不应该赔偿王天铭精神损害抚慰金。

  原被告为此僵持不下,不能达成调解协议。在经过开庭审理后,长清法院作出判决,被告李欣兰返还原告王天铭抚养费2500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同时该案的诉讼费和亲子鉴定费由被告李欣兰承担。

  长清法院民三庭法官侯永向记者表示,该案中,原告王天铭因与孙建不存在血缘关系,因此其要求返还抚养费的要求应予支持。但是,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缺乏相关法律依据,因此不予支持。同时,被告李欣兰长期隐瞒事实真相,行为具有错误性,亲子鉴定费用由被告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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