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2013年青岛市伏季休渔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正式发布。当天,记者从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获悉,今年伏季休渔时间为6月1日12时至9月1日12时。其中刺网休渔时间为6月1日12时至8月1日12时。
山东省禁渔区线内的定置作业(含鳀鱼落网)休渔时间为6月1日12时至8月20日12时。渤海毛虾禁渔期为6月1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山东省禁渔区线内海蜇的开捕期由省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年度的资源状况另行制定。
定置网、刺网持证回捕增殖对虾的可捕期为8月20日12时至10月31日12时。8月20日前,禁止流网在省对虾增殖保护区内捕捞作业。渔业辅助船在6月1日12时至9月1日12时不得出海作业。捕捞底层鱼虾类的“地笼”属取缔渔具,严禁销售和使用。
今年将严格执行船籍港管理制度。所有应休渔渔船6月1日12时前必须回其船籍港停靠。因伏休违规被查处两次以上的、未在规定港口停港或擅自转港未按期整改的、暴力抗拒检查等行为被列入“黑名单”的渔船,将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三年内不予办理过户手续,取消三年内涉外入渔资格,取消当年度燃油补贴。 记者 周晓荷 本报通讯员 周健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