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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消费人群报团旅游加价成行业“潜规则”

A-A+2013年7月31日17:33大众网-齐鲁晚报评论

  本报枣庄7月30日讯(记者 李婷婷) 近日有市民反映,去海南、云南、上海等地报团游玩老人和小孩要加价。随后,记者以顾客的身份咨询了市区多家旅行社。结果发现,旅行社因无消费或消费能力低为由,对于老人和儿童报团旅游进行加价。而这情况似乎已成为该行业的“潜规则”。

  30日,记者以顾客的身份并称带孩子报团去云南游玩为由,先后咨询了市中区4家旅行社去云南游的报价情况。一家旅行社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昆明、大理、丽江”双飞6日游为2500至3000元左右。当记者询问该线路有无年龄要求时,工作人员表示,年龄在16岁至56岁之间的不加价,要是不在该范围内,将根据年龄的不同分别增加300元。“年龄在16岁以下和56岁以上的游客都必须加300元,因为这个年龄段的游客购物能力都比较弱。”该工作人员表示,增加的费用不包括床位费、景点门票费以及旅游过程中的交通费等费用。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除了往返需要乘坐飞机的线路,将根据游客的年龄及消费能力的不同加价外,一些购物较多的线路也会增加附加费。“没想到去上海苏州杭州的线路,小孩的价格比成人还贵80元。”市民王女士说。但是旅游团却告知,上海3日游的话,成人每人300元,小孩的价格却是380元,原因是孩子太小没有消费能力。

  据解放路一家旅行社的孟姓导游告诉记者,国内一般线路对16岁或者18岁以下和60岁以上的人群加收费用,标准为200至500元不等。“之所以多收这些钱,主要是因为老人和孩子没有消费能力。”该导游告诉记者,他负责云南这条线路已经一年多了,对老人和孩子加价已经是他们行业的“潜规则”了。

  据了解,根据国家旅游局颁布的《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明确规定,统一旅游团队中,旅行社不得由于旅游者存在年龄或者职业的差异,提出与其他旅游者不同的合同事项。而在签订旅游合时,旅行社不得要求旅游者必须参加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活动或者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对于此情况,市旅游局工作人员表示,加收特殊人群费用属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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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边游线路 成多半游客首选

  本报枣庄7月30日讯(记者 李婷婷) 30日,记者从枣庄市多家旅行社获悉,受高温天气的影响,一些海边游线路成为许多市民避暑的首选。为吸引游客,许多旅行社也纷纷推出海边游的专线。一些旅行社表示,现在海边游的顾客大概能占到他们旅行社接纳总游客人数的65%以上。

  30日,在解放路一家国际旅行社内,市民陈女士与她的儿子正在咨询海边游的相关事宜。她告诉记者,她想趁着孩子放假,带孩子到海边玩玩。“天气这么热,去海边冲浪游泳的话肯定很舒服。”市民陈晨告诉记者,她刚刚和朋友报了一个去青岛海滨二日游的团,“现在每个人430元,工作人员说等过两天青岛啤酒节开幕的话,价格会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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