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记者郭超)昨天,警方通报,首都机场爆炸案犯罪嫌疑人冀中星因涉嫌爆炸罪,日前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7月23日,在北京大兴摔死女童的犯罪嫌疑人韩某、李某分别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和窝藏罪,已被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依法批准逮捕。
冀中星曾精心准备“爆炸”
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公安分局消息称,7月20日首都机场爆炸案件发生后,机场公安分局立即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工作。现已查明冀中星(男,33岁,山东省鄄城县人)为反映个人诉求,经精心准备,携带自制爆炸装置和传单,到首都机场T3航站楼制造影响以及实施爆炸犯罪的事实。经审讯,冀中星对以上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犯罪嫌疑人冀中星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第114条之规定,涉嫌爆炸罪。依据《刑事诉讼法》第80条规定,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公安分局已于7月21日对其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摔死女童嫌犯18小时到案
北京市公安局通报, 7月23日20时50分许,在大兴区科技路公交车站发生一起恶性案件。两名驾车男子因不满一名推着婴儿车的女士挡道,双方发生争执。过程中,一名男子将该女士打倒后,又将婴儿车内的女童摔在地上,导致女童严重受伤,后因抢救无效死亡。
案发后,北京市公安局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专案组全力开展侦破工作。经细致走访,专案组很快锁定作案嫌疑人。7月24日15时许,在案发18小时后,专案组将隐匿在房山一温泉会馆内的嫌疑人韩某(男,本市丰台区人,曾因盗窃罪被判刑)控制。另一名嫌疑人李某(男,本市海淀区人,曾因抢劫罪被判刑)于7月25日中午,到大兴分局投案自首。
目前,韩某、李某分别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和窝藏罪,被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依法批准逮捕。
北京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首都公安机关将继续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活动、个人极端暴力犯罪、涉枪涉爆等各类刑事犯罪,同时,积极依托24小时勤务等工作机制,进一步严密社会面管控,确保首都社会良好的治安秩序,切实提高市民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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