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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10月起纳入生育保险范畴

A-A+2013年6月19日14:39大众网-齐鲁晚报评论

  赵女士和刚出生的女儿。本报记者 贾凌煜 摄

  本报济宁6月18日讯(记者 贾凌煜 通讯员 尹承法) 15日起,汶上县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住院分娩个人不用再花钱了。另外,参保人员在孕检、分娩、计生手术方面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定额补贴给医院。今年10月,济宁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也将纳入生育保险范畴。

  18日,在汶上县人民医院,赵女士轻轻地抚摸着襁褓中的女儿。16日刚刚分娩的她成为第一个享受到零负担的参保人员。

  “我在次丘镇中心卫生院工作,2011年参加了生育保险。15日住进医院,实施剖宫产手术已产生4000元左右的医药费,听说出院时,这些钱不用自己交了。”赵女士说,得知将实行生育零负担政策后,她到汶上县医疗保险处和汶上县人民医院备了案。30岁的她和丈夫不停地感叹遇到了这样的好政策。   去年年底,济宁市计划实行生育零负担政策。经过几个月的准备,汶上县人社局率先确定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及县妇幼保健院为生育保险综合定点医院,其中县妇幼保健院为产前筛查定点医院。除企业参保人员,2011年11月,汶上县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全部纳入生育保险范畴,目前全县企事业单位生育保险参保人员达23198人。

  自6月15日开始,经过备案的人员,在政策范围内的生育费用实现零负担。汶上县医保处与定点医院,按定额标准结算生育医疗费和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除生育职工及家属要求提供特殊医疗服务外,定点医疗机构不得向生育职工另行收取费用。

  生育保险基金定额补贴给医院的具体标准为,孕期检查医疗费1000元;在一、二、三级医院分娩的定额标准分别为2000元、2500元和3100元。而产后大出血在生育保险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据实结算。

  “参保人员结婚后任选一所医院进行备案,生育时即可享受零负担政策。”汶上县医疗保险处主任胡胜中介绍,6月15日之前未生育、但已发生孕期检查医疗费的,按原规定到县医疗保险处结算。另外,在汶上县参保,到异地医院进行检查及分娩的人员,需经汶上县医疗保险处备案同意,在异地医院分娩后,携带缴费票据到原医保处按照规定实行报销。

  除汶上县参保人员生育不再缴纳费用,济宁市直企业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也已实现了零负担政策。另外,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将于10月份纳入生育保险范畴。其他县市区正在积极协调,争取早日实现这项政策,减轻参保人员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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