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山东财经大学财政与税务学院党总支书记、硕士生导师潘明星接受新浪山东专访时表示,营改增试点已经进行了两批。上海是第一个试点营改增的地区,2012年8月1日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广东8省市和宁波、厦门、深圳3个计划单列市也进入试点范围。“随着周边省份纷纷试点营改增,企业税负大大减轻,税收洼地效应逐渐显现,山东反而成了一块税收高地。”
在今年1月份举行的全省物流年会上,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货物和劳务处副处长姜锐介绍,由于迟迟不参加试点,山东与周围试点省市相比已是“税收高地”,导致我省企业向试点地区转移,寻求低税负。由于凭票抵扣制度,取得专用发票相当于获得成本抵减,这促使企业相关业务向试点地区流动,“早改早受益,利大于弊。”
潘明星认为,“营改增试点看上去是税的问题,实际上是个经济问题,不加入营改增试点,将不光是税收流失的问题,还有经济流失的危险。当然,随着今年8月1日营改增覆盖全国,税收高地洼地问题也将不复存在。”
(新浪山东财经 陈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