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信用中国(山东)网站信息,山东泰盛恒房地产有限公司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审批建设建筑物建筑面积共计2643.52平方米,被处以罚款52.8704万元。

  (图源:信用山东)

  据临自然资规罚决字〔2022〕1026号行政处罚书显示,山东泰盛恒房地产有限公司在兰山区南京路与孝河路交汇处东北金泰瑞府房产项目,于2018年10月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审批建设11号、12号、13号楼地下储藏室及二期地下车库,以上加建建筑物建筑面积共计2643.52平方米,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责令山东泰盛恒房地产有限公司十五日内改正,并处建设工程造价5287040元的百分之十罚款计人民币528704元。

  公开信息显示,山东泰盛恒房地产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8月,是由陕西金泰恒业房地产有限公司(占股51%)与山东华鹏集团有限公司(占股49%)共同出资组建的国有控股房地产开发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俞向前。陕西金泰恒业房地产有限公司为陕西省属国有企业陕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

  (来源:信用山东、爱企查)